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评论 > 正文

新民随笔丨又见“霸王条款”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邵宁     编辑:郁晶陶     2018-06-06 12:31 | |

不需要输入密码,不需要签名,只要将银行卡靠近POS机等终端,即可完成小额支付。这样的“闪付”,银联联合各家银行推出已三四年了,交易限额为300元。近日,银联对“闪付”限额进行了上调。从6月1日起,带有“闪付”字样的借记卡、信用卡小额免密免签单笔限额提升至1000元,每日累计限额从1000-3000元不等。

据媒体报道,现在,银行卡的闪付功能在大部分银行都是默认开通的。如果现在你到银行去新办一张卡,无论是借记卡或者信用卡,拿到的都是有“闪付”字样的芯片卡,无论你是否需要,这张卡都自带“闪付”功能。

那么,问题来了。一旦用户银行卡被盗或丢失,“滴”的一声,1000元没了;再“滴”的一声,又是1000元没了!还有人担心:如果卡片不小心靠近POS机,会不会1000元又没了?许多根本不需要使用“闪付”功能的老人,揣着银行卡岂不是多了一层担心?

业内人士也表示,“闪付”方便是方便,但的确隐藏被盗刷的安全隐患。

这一风险怎么防范?据报道,中国银联联合成员机构为免密免签业务设置了专项赔付金,挂失前72小时内被盗刷消费金额可获得赔付,每位持卡人每年最高可累计赔付3万元。并且,如不需要这项功能,持卡者可申请关闭,可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银行柜台办理,或者拨打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转人工服务办理相关手续。

不过,怎么总觉得这像“霸王条款”呢?一项服务不管你是否需要,先塞给你,如果不需要,必须自己去退,退起来还很麻烦。按常理说,应当默认关闭“闪付”功能,如果有人需要这项服务,可以要求开通。如今,网银、手机银行都是“各取所需”,像这种存在一定风险的功能,更不能强加于持卡人。更何况,赔付只能减少客户损失,不能杜绝风险。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金融需要便利化。有关部门和银行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如果考虑得更周全一点,改进服务方式,减少风险的发生,岂不两全其美?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