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评论 > 正文

新民随笔丨全额罚息何时休?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关尹     编辑:郁晶陶     2018-09-17 12:33 | |

有一个朋友,常用信用卡。前两天他狠狠发了一顿牢骚,把某银行大骂了一顿。究其原因,原来是因为一时粗心没有全额还款,第二个月收到账单时才发现,多了一大笔滞纳金。

欠债还钱,当然天经地义。但这个朋友所气愤的,是他只少还了不到100元,罚金却要按当月所消费的近万元来交,“简直是霸王条款,太不公平了。”

他所碰到的问题,正是信用卡历来都颇有争议的计息方式,即全额罚息。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未能还清全部欠款,就要对全部消费金额进行计息,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循环利息。比如信用卡消费1万元,即使只有20元未还,绝大多数银行仍按1万元收息。

这种情况,碰到的人应该不算少。其实这也已经不算什么新鲜事,去年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就曾一纸诉状将某银行告上法庭。他用信用卡消费18000余元,但有69元未还清,10天之后竟产生了317元的利息。因为当事人央视主持人的身份,此事被炒得沸沸扬扬,但似乎也无疾而终。

银行总会有它的理由、苦衷,不过从消费者角度而言,为已经还清了的那部分再交罚款,既不合理,也不科学。做个简单的假设:如果这样的话,还掉大部分与一分钱不还,利息却没区别,那又何必要还?

这是国际惯例吗?实际上,全额罚息早已不是国际主流,目前多数国家采用的是差额罚息。何况,在服务质量上不谈与国际接轨,偏偏在收费上抱残守缺,这种“惯例”无非是趋利避害思维在作祟。

时代总是在不断进步的。比如曾经备受抨击的手机“网络漫游费”,现在已经成为历史。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取消了国内手机流量“漫游费”,令外界一片欢呼雀跃。在此之前,他们又何尝不是都振振有词,高喊着流量“漫游”成本更高、收费有理。其本质呢?只不过想要从消费者身上多揩一点油罢了。

流量漫游费已经寿终正寝,同样不怎么合理的全额罚息何时能休?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