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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随笔|辟谣成“谣”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潘高峰     编辑:黄佳琪     2018-11-29 13:53 | |

上午还在辟谣,下午却已“打脸”。昨天,歌手陈羽凡吸毒事件,经历了反转又反转。让人感到震惊的,除了陈羽凡吸毒本身,还有其所在公司无视法律、辟谣成“谣”的胆大妄为。

昨天凌晨,一位网友在微博中爆出一个猛料:“羽泉里面的陈羽凡吸毒被抓啦,刚听我北京朋友说的,绝对靠谱,人现在就在办案中心!!估计不止他一个,还有其他人,明天估计会被爆出来。”

对此,陈羽凡所在的“巨匠”公司很快发布辟谣声明:“陈羽凡先生一直以来专注于音乐创作中……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造谣陈羽凡和散播谣言的各种不实行为,表示强烈谴责。”言之凿凿,态度强硬,尤其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之言,让人感到正气凛然。

谁能想到,这则声明很快成为被全网围观的“大型打脸现场”。当天下午,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的官方微博以一则“情况通报”回怼:“2018年11月26日,石景山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本市某小区抓获2名涉毒违法人员陈某(男,43岁,歌手)和何某某(女,25岁,无业)……目前,陈某因吸毒、非法持有毒品,何某某因吸毒均被行政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随后,北京市公安局官微“平安北京”也转发了这条微博,并配文:“毒品,让‘最美’凋零”,进一步证实陈某就是陈羽凡。

艺人吸毒并不鲜见。但两天前已被警方查获吸毒,两天后还颠倒黑白,发布官宣高调辟谣,这倒是头一回。这种淡定中,透露着视法律如无物的嚣张。

2011年,陈羽凡曾在采访中谈及毒品,并表示:“远离毒品应该是每一个在社会上的人应该去做的事情。”当时当地,其所言是否由衷暂不去说,很显然,吸毒违法这个基本常识他是知道的。如今,吸毒违法在先,“辟谣”造谣在后,说明无论是歌手还是公司员工,都没把法律当回事。那一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成了绝佳讽刺。

有网友指出,这则辟谣声明本身已构成对信息发布者的诽谤,点击早已超过5000次,转发也不下于500次,是否同样应该负上法律责任?

这是一个好问题。

潘高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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