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格外引人注意的一条是: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图片来源:新华社
前段时间,某歌手将孩子送入民办机构接受“国学教育”的新闻,闹得沸沸扬扬。据了解,这家机构不仅有暑假短期班,还有全日制教学班,涵盖小学、初高中,一年学费近十万元。全日制班级以国学课程为主,语数外等文化课的比重较小。然而,这所“学校”只有培训资质,并无办学的教育资质,读书的孩子没有学历。尽管如此,仍有不少家长趋之若鹜。
《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是双方面的,国家有提供教育的义务,家长有让孩子接受教育的义务。擅自剥夺孩子接受正规义务教育的权利,已有违法之嫌。此次《通知》中也提到,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这不是教育部第一次关注此类问题。2017年2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中有这样一条: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从“高度关注”到“认真排查”“严厉查处”,今年的《通知》表现出的重视程度明显升级。对于打着“国学”旗号的非法办学乱象,监管部门应该果断“亮剑”,不要让一些办学资质、授课内容可疑的机构在社会上混淆视听,蒙蔽家长,耽误孩子。
现实中,一些家长对学校教育不满意,或是孩子有不愉快的学校教育经历,在适应学校教育环境方面有困难。家长和孩子有教育方面的困扰和焦虑,一些机构就趁虚而入,有的家长难免“病急乱投医”。然而,这些机构不仅办学资质往往成问题,教学质量也不可控,用来替代义务教育的话,实际上孩子成了“小白鼠”,结果如何很难预料。从媒体报道来看,很多“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的课程设置和讲授内容,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和知识体系严重脱节。家长若轻信宣传,擅自让孩子放弃正规教育而转投这样的“学校”,既涉嫌违法,也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
除了严格执法之外,也要看到,对教育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是现实存在的;对合理的困扰、焦虑,要多方合力,提供化解的途径;学校教育存在的一些问题,亦有必要正视。教育的发展如何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是一项长久的挑战。
纪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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