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评论 > 正文

新民快评 | 电视机岂能逼人看广告?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纪玉     编辑:吕倩雯     2019-03-28 13:25 | |

想看电视,先看广告。花钱买回一台智能电视机,每次“开机”都要被广告骚扰,不能跳过、不能关闭、不能快进……很多消费者都有这样的经历。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不少品牌的智能电视机在开机后均会自动播放视频广告,有的品牌去除开机广告存在困难,有的品牌无法消除开机广告。而且,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之初并不知情。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媒体报道,早在2014年,网上就出现了对智能电视机“开机广告”的不满。一些教人如何屏蔽开机广告的“技术帖”,也颇有人气。看电视的过程中碰到广告,还可以换台,但一开电视就有广告,几乎避无可避。这种强制性,成为开机广告的“卖点”之一。

一些品牌的售后客服人员说,设置开机广告是为了防止用户在等待开机时过于枯燥。谁都知道这只是敷衍用户的说法。“OTT(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各种应用服务)广告”的巨大掘金能力,吸引着众多厂商想在这个市场中分一杯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更有其“优势”。某互联网公司CEO曾“直白”地说:“一个电视机在家里装了,即使你恨得咬牙切齿,但是有时候也懒得换,因为又得请人上门,导致‘忠诚度’很高,即使犯了一次错、两次错,都给你纠正的机会。”除了强制性之外,开机广告数据还便于监控,对于广告主来说又是一大“利好”。

一方的“利好”,对身处另一方的用户来说是烦恼。有的智能电视机以低价吸引消费者,通过开机广告等方式补贴成本,或许还能让部分消费者接受,但不少产品的价格已不再低廉,仍然让消费者“花钱看广告”,就让人担心,开机广告会不会逐渐成为行业“潜规则”?这块获利不菲的“奶酪”,厂商岂会轻易放弃?虽然目前市场上仍有部分品牌电视没有开机广告,但根据媒体调查,有开机广告的已成多数,消费者的选择空间会不会越来越小?对厂商来说,要让消费者“知情”开机广告的存在,其实不难,在产品宣传中加几句话就行,但消费者真正想要的不看广告的选择权,能不能更方便地获得?

根据《广告法》第44条,“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有的厂商表示,自己已取得广告经营方面的执照,开机广告并不违法;有的品牌辩解,自己的开机广告是在未连接互联网的情况下播放的,也没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因此不适用“一键关闭”。开机广告应纳入互联网广告的规范范畴,还是处于“打擦边球”的灰色地带,当然不能只听厂家一方的说辞。无论如何,电视机不能强制用户看广告,即使有植入广告,也应事先告知,并把看与不看的选择权还给用户。

我们的生活环境中,广告已无孔不入,而与传统广告不同,开机广告是直接在电视机这样的硬件设备上植入,用户受到的骚扰更甚,但舍弃设备的成本也更高。联想到家电智能化的趋势,我忍不住开了下脑洞:电视开机广告,会不会“传染”到其他家电身上?以后开个冰箱、用个微波炉、让扫地机器人清洁一下房间,会不会也要先看或听一段广告?

但愿我是杞人忧天。

纪玉/文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