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生了多起高空坠物致人伤亡事件。前天,深圳一名路人在人行道上被高空坠物砸伤,经初步调查,是有人在家中打扫卫生时不慎导致一块健身用杠铃片坠落。此前,深圳一五岁男童被坠落的玻璃窗砸中,事发三天后抢救无效去世;南京一女童被高空抛物砸伤,抛物的是一名八岁男童……
图片来源:东方IC
高空抛坠物是城市管理的难题之一。据报道,杭州有一个小区安装了47个“防高空抛物监控”,这些广角摄像头安装在每幢楼南北两侧的地面立杆上,距离单元楼10米左右,呈60至80度角仰拍,可以将整幢楼的窗户和阳台纳入拍摄范围。为了精准锁定高空抛坠物的责任人,这恐怕是一种不得已的办法。除此之外,为高层建筑定期“体检”以排除安全隐患、在建筑物较低位置安装坠落物缓冲设施等,也在相关讨论中一再提及。
高空抛物要不要入刑,也是较多涉及的话题。其实,高空抛坠物致损,除民事赔偿外,有的也被追究刑事责任,如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但高空抛物要是没造成严重后果呢?似乎就缺乏有力的法律规制,而一般作为民事案件处理。现实中,一些高空抛物十分危险,只是幸运地没有伤到人,对这样的行为如果轻轻放过,难以体现警示意义。这恐怕也是为什么有人提出,即使没有造成后果,也应对高空抛物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比如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
不过,也有意见认为,刑法已经可以对一定情况下的高空抛物行为进行刑事制裁,从立法严谨性和刑法谦抑性的角度说,高空抛物是否入刑需要慎重的考量。其实,除了刑法之外,治安处罚是否也是一种选择?虽然有过高空抛物者被行政拘留的记录,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并没有针对高空抛物的明确规定,警方若要进行行政处罚,往往是引用“扰乱公共秩序”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是否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不管怎么样,对于具有一定危险性但没有造成后果的高空抛物行为,应有一定的法律规制手段,不能等到出了事才祭出法律武器。同时,也应加大法律普及力度,让更多人知道,随手一扔并不“潇洒”,致人损害不仅要付出金钱赔偿,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在技术手段越来越先进的当下,想要逃过惩罚也会越来越难。
纪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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