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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快评丨让“事实孤儿”也拥有幸福童年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纪玉     编辑:吕倩雯     2019-07-11 15:54 | |

近日,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在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介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双方不能正常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通俗地讲就是事实孤儿。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约50万左右。

图片来源:东方IC

“事实孤儿”因为父母双方或一方健在,不符合对“孤儿”的定义,但因为父母不能正常履行抚养监护责任,他们的处境与孤儿其实没有多大的差别。有父母、但父母不管或没法管,国家就有必要也有责任介入,不能让这些孩子处于儿童福利制度的“盲点”。

造成“事实孤儿”的情形有很多,比如检察机关就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孩子因为父母服刑、死亡、失踪、重病等原因成为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这类儿童因为监护缺失,容易成为犯罪分子实施不法侵害的对象,也容易因为生活无着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介绍,从面上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标准相对较低、很难得到有效监护,一些孩子出现了心理问题。

由于制度方面的不完善,“事实孤儿”的生活保障和权益保护很容易陷入脆弱的状况。虽然一些地方在保障模式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各地推进力度不一。随着12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并要求各地在10月底之前制定完善本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制度上的空白将被填补,50万“事实孤儿”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有关各方要携起手来,让“事实孤儿”也拥有幸福童年。

孩子成为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有的是父母无力尽到抚养监护责任,但也有的父母明明能够履行却不履行责任。除了要求依法打击故意或者恶意不履行监护职责等违法犯罪行为之外,《意见》还提出,将存在恶意弃养情形或者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资金、物资或服务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国家有责任保护儿童,但父母仍是抚养孩子的第一责任人,有能力却“生而不养”,不仅要受到道德谴责,法律追责、失信惩戒也都不会缺。

儿童权益保护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准之一。今年1月,中国机构编制网发布《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其中单独设立的儿童福利司受到广泛关注,这是民政部首次单独就儿童福利设立相关司局,被业内人士评价为“具有里程碑意义”。前几年,“南京两女童饿死家中”等极端个案刺痛公众神经,也令人反思如何完善制度并确保落实,防止悲剧重演。目前,儿童福利领域的制度正在持续完善中,但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让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是国家、社会、家庭的共同责任。

纪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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