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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随笔丨莫把“拉人头”当“分享”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孙云     编辑:郁晶陶     2019-10-23 13:16 | |

10月21日是天猫“双11”预售首日。地铁站的长椅上,我两侧的乘客都在刷手机。左边的年轻人在玩“双11合伙人”,不断转发分享链接,拉人组队一起薅羊毛;右侧的中年人正通过微信忽悠朋友成为她的下线,在某网络商城购买一件三四百元的商品获得会员资格,之后再发展其他会员,就能通过别人的购物获得奖励,美其名曰“组队分享”。她的话听着挺诱人:“淘宝双11你知道吧?就和组队领红包是一样的意思。你知道马云是怎么成为首富的吗?靠的就是‘分享经济’……”

地铁驶来,中年人滔滔不绝地“分享”被迫中断。尽管“马老师”一直被拿来熬煮各种成功学的鸡汤,然而,这可能是“马老师”和双11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互联网经济发展,涌现许多新名词,团购、组团、拼购……在大家组团求实惠的时候,最喜欢也是最擅长蹭热点的骗子便不甘寂寞地登场了。

“平台回报社会,拿出大部分利润让利给会员,只要在平台购物就可以获得返利。买的多,返的多,这个是‘分享经济’中的‘组团砍价’,合理合法……”类似说辞出现在许多返利平台的宣传中,看上去挺能迷惑人。

从表面看,消费者出钱消费,既得到商品,又能通过介绍其他人消费获得返利,一举两得。真实情况却并非如此,从已经曝光的多宗返利传销案件来看,这些拉人头返利中的所谓“团购砍价”醉翁之意不在酒。

例如,在吉林警方近日破获的某物联网公司传销案件中,会员层级参照司令部、军、师、旅、团的建制,通过购物获得层层返利。以传销返利平台最喜欢拿来说事儿的“刚需消费品”大米为例,会员只知道购买后可以获得少量返利,殊不知其售价却是进货价的6倍,每公斤高达180元。所以,究竟是组团砍价获得了实惠,还是组团入坑交智商税呢?

又如,在特大网络传销团伙“云集品”中,一个“全球市场销售副总裁”下面层层叠叠的“徒子徒孙”竟多达33层、61万余人,这是正常的拼团所无法想象的。

由此可见,为了逐利,购物变了味,分享也变了味。莫把“拉人头”当“分享”,套用一句网络流行语:“一切以‘拉人头’为目的的拼团,都是耍流氓。”

孙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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