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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论语丨“权健案”宣判,治保健品乱象不能停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纪玉     编辑:赵菊玲     2020-01-09 13:10 | |

昨天,备受瞩目的“权健案”宣判。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认定权健公司及束昱辉等12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处权健公司罚金人民币1亿元,判处束昱辉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万元。束昱辉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2018年年终时,一篇题为《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的文章,引爆对权健公司的关注。文章讲述,一名患癌女孩的父亲在权健公司人员的劝说下,让女儿放弃化疗,服用权健公司抗癌产品,女孩最终病情恶化身亡。此后,相关部门对权健展开调查。

实际上,对权健涉嫌虚假宣传和传销的质疑由来已久,权健在各地的分公司也曾多次受到监管部门惩处,但从效果上说,并没有阻止权健一步步“壮大”。这一次,权健公司及束昱辉等人被认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被处以相应刑罚,束昱辉终于不能再用“都是代理商做的,跟权健没有关系”来作挡箭牌,法治的力量在此彰显。

“权健案”宣判,反思和纠偏却不能终止。一方面,权健被称为“一家靠天价保健鞋垫和负离子卫生巾起家的公司”,大量产品质量可疑,比如售价上千元的鞋垫出厂价不超过20元,几乎没有保健功能。这样一家企业何以能成为“百亿保健帝国”?另一方面,权健的问题不仅是一家企业的问题,也反映出保健品市场的乱象。“权健案”虽已宣判,但乱象整治和市场规范不能停。

去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先后曝光了100个典型案例。集中整治有效遏制了市场乱象,但更重要的是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堵上制度性漏洞,弥补监管效能和执法效率的不足。去年8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指南涉及保健食品上市后监管,办法涉及市场准入,使市场监管更趋向“精细化”。此外,《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的修订,也应加快推进。

我们要吸取“权健案”的经验教训,不能再让这类既坑人钱财又损人健康的企业做大。

纪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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