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评论 > 正文

新民快评|民法典草案审议: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纪玉     编辑:吕倩雯     2020-05-25 17:33 | |

全国两会期间,众所瞩目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民法典的内容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因而从2015年3月编纂工作启动之日起,就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不少条文被广泛讨论。民法典草案的逐步完善,正体现着对时代和民声的呼应。

民法典草案的时代特色十分鲜明,社会关切的许多问题,比如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到期、高空抛物坠物、性骚扰、手机App收集个人信息等,在草案中都有回应。

房子是很多家庭的重要资产,使用权70年到期后会怎么样?草案明确: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高空抛物坠物,责任人难找怎么办?草案强调,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防范性骚扰,怎样让更多责任主体参与进来?草案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哪些是不应被打扰的个人隐私?草案明确隐私的定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社会生活的复杂性给民法典编撰提出了很大的挑战,新情况的发生也往往带来新课题。比如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人注意到一些被监护人无人照料的困境。草案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规定紧急情况下,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应当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私人财产增长,遗产继承常常是个绕不过去的问题。草案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增加了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增加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商家合同暗藏“霸王条款”,消费者是不是只能“全盘招收”?草案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民法典编撰启动5年来,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一些条文在吸纳了各方意见之后,进行了针对性的修改或完善,前后变化有目共睹。这个过程,也是“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写照。有法律专家称民法典为“权利保障的宣言书”,并不夸张。充分保障民事权利,回应法治需求,正是人们对民法典的期待。对于审议中的民法典草案,大家一定会持续投以关注的目光。

纪玉/文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