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郭剑烽)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昨天表示,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齐峻(正局级)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已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前,2017年4月,上海市纪委监察局发布消息称,齐峻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当年8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齐峻以涉嫌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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