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绍波 /画
李一能 /文
每天傍晚,老刘都会备好狗绳、清洁纸,带着爱犬小白下楼散步。主人守规矩,小白也乖巧听话,从不招惹麻烦。邻居问为什么小白脾气这么好?老刘嘿嘿一笑:“狗随主人的呀。”
可是半年前的一天,老刘牵着小白刚出大楼,一条没牵狗绳的大黑狗就冲了过来,一口咬住小白的脖子。等到大黑狗主人赶到拉开,小白已经奄奄一息了。老刘在宠物医院陪了一个星期,花了万把块钱,才保住小白一条狗命。
之后去找狗主人索赔,发现对方原来是个租客,出事后居然带着肇事狗搬家“潜逃”了。几经辗转联系到对方,得到的答复是,最多赔1000元,否则就去打官司,还号称自己法院有“路子”。老刘气极,真跑去法院起诉了。
不久前,法院宣判老刘胜诉,对方需赔偿数千元医药费,“有路子”一说果然是虚张声势。但即便这样,大黑狗的主人依旧态度极差,一句道歉也没有,还反怪老刘没牵好狗。此时,老刘想起了他那条凶神恶煞的大黑狗,禁不住一声叹息:“还真是狗随主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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