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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在全市率先推行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宋宁华     作者:宋宁华     编辑:唐闻宜     2018-09-29 13:23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宋宁华)上海购物节开幕之际,静安区推出购物“爆款”,在本市率先倡议线下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并得到首批80家品牌的积极响应。今天,记者从静安区商务委获悉,《静安区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已正式推出,并发布了《静安区线下实体店推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倡议书》,ZARA、优衣库、开开制衣、蓝棠博步等品牌获得授牌,为保证消费者的购物“后悔权”提供了保障。

“7天无理由退货”,并不是一个新名词,但是过去主要是针对网购商品有相关的规定,线下实体店则依照各品牌、商家的自行规定,没有统一“章法”。2017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保障了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邮购等非实体店购物后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对改善网络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2018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经营者全面落实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同时,开始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

图说:静安区在全市率先推行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网络图

 此次静安区主动自我加压,是静安区深入贯彻“四个品牌”建设精神,建设具有全球吸引力、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国际化一流商圈的重要举措。为了推动此次无理由退货活动的顺利开展,静安区商务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走访相关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了解品牌企业在退货方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排摸和扩大参与承诺品牌数,提升线下7天无理由退货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静安区商务委副主任赵坚介绍,此次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以“政府积极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为原则。《静安区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提出:“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需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静安区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志标识,为消费者提供指引。”活动允许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及具体流程,在店堂内醒目位置明示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以及可能存在的其它情形。活动鼓励经营者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各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相关管理办法的推出,将有助于营造安全、满意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首批自愿承诺的企业开开制衣负责人表示:“实施线下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不仅有利于刺激消费,更有利于提升我们经营者的形象。它在保障了消费者‘后悔权’的同时,也能提高经营者自身的信誉和市场竞争能力。”

据悉,下一步,静安将在首批品牌的基础上,争取继续扩大“7天无理由退货”商家的范围,加快推进“国际消费城市示范区”的建设,助推上海打造一流购物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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