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攻坚整治已经成为周末标配。记者了解到,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等红灯越线停车,低速电动、燃油车上路行驶等行为,也将受到处罚。
前昨两天,按照“全警联动”的整治模式,上海警方全警参与紧盯全市各复杂路口、主要路口及交通违法常见、多发的路口,着力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无牌无证、加装车篷电动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人力三轮车,低速电动、燃油车上路行驶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禁令等乱骑行行为;行人“闯红灯”、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等乱穿马路行为;遇停止信号,路口非机动车超越停车线停靠、行人未在人行道等候通行等行为。
近期上海交警公布了多起因非机动车闯红灯酿成死亡事故,骑车人全责而机动车无责的案例,为部分非机动车骑车人乱穿马路的恶习敲响警钟。
图说:徐汇交警拦下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交警供图
5月31日,徐汇交警在老沪闵路近石龙路拦下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民警对违法当事人张某“不按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民警反复告知当事人闯红灯的危险后果,并且一旦发生事故自己要承担相当大的责任。
图说:嘉定交警拦下一辆越线停车的汽车。交警供图
5月31日,嘉定交警在曹安公路外环高速路路口,拦下一辆越线停车等红灯的电动车,对违法当事人冉某“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车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的处罚。民警向当事人解释,越线停车看似小事,实际上很危险,严重干扰了机动车的正常右转,一旦机动车特别是大型车辆在转弯中有所疏忽,将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图说:虹口民警拦下一辆在机动车道行驶的电动车。交警供图
6月1日,虹口民警在霍山路大连路路口,拦下一辆在机动车道行驶的电动车,在了解情况后对当事人贾某实施的“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民警解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因此在有条件返回非机动车道时,应当立即返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通讯员 张夕 记者 潘高峰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