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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创业可获一次性补贴5000元,静安区出台“就业创业16条”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江跃中     作者:江跃中     编辑:吕倩雯     2019-06-11 19:19 | |

新民晚报讯 (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 李艳华)“中介机构成功推荐静安区户籍女40周岁、男45周岁以下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可申请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3000元/人”“持《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可享受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5000元”“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在享受市级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的基础上,按照市级补贴标准的1.5倍申请区级房租补贴”……记者今天从静安区获悉,该区近期出台了《静安区关于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简称静安区就业创业新政)共16条,对全区就业帮扶、创业扶持等配套补贴进行全面升级,将惠及更多个人、企业、孵化载体等。

图片来源:东方IC

就业见习补贴生活费

户籍在静安、学习护理专业的小何,刚刚结束在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的见习工作。在过去6个月的见习期间,她不仅享受到市级就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还享受到了今年4月10日出台的《静安区就业创业新政》中规定的就业见习补贴,即按照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0%。她表示,“随着每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区级就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将有逐年上升的趋势,政策规定比较科学合理。”

根据新政及操作细则精神,凡静安区户籍见习学员在本区管理的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每人每月可享受区级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统计显示,已有14名学员可享受区级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共计金额近7000元。

除失业人员外,静安区的相关企业也享受到了此次新政的红利。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外服)雇员工作服务中心总经理、外服见习基地负责人蔡永军就表示:“政策非常及时,更有针对性,是对综合见习基地的一种大力支持,将鼓励更多企业开发更多见习岗位,最终帮助到更多的失业人员。”

根据新政,静安区管理的就业见习基地招用本区户籍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学员的,除了市级带敎费之外,每人每月可再享受区级带教费补贴,补贴金额为当年度上海市最低工资的10%。从今年4月起,国旅运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29家基地(含外派单位)可享受区级带教费补贴,涉及学员183人,共计金额约4.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对于“区一次性带教费补贴”的规定,特别是“静安区管理的综合类就业见习基地,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区一次性带教费补贴5000元”,这一条更是弥补了原先上海市有关对综合见习基地补贴政策的空白,将更加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为见习学员提供更加优质的环境和带教服务。

静安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静安区就业创业新政》对“就业困难人员”“刑满释放失业人员”“随军家属”等人群也作了新的规定,就业帮扶对象更精准,受益范围和幅度进一步扩大。这一份沉甸甸的“政策大礼包”,无疑成为静安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里就业局势的定海神针。

创业可享受区级补贴

今年7月即将毕业的小王,来自上海杉达学院,早前就有了自己创业的想法。2018年11月1日起,他在微领地创客空间运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创业见习,了解创业的过程、遭遇的风险、成功的经验等,参与了相关项目,对自主创业有了更深的体验。今年4月30日,小王结束见习。根据《静安区就业创业新政》,从4月1日起,小王可享受区级生活费补贴,即按照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可享受区级补贴2480*20%=496元。而按照原政策,他不符合静安区户籍意向创业青年的条件,只能申请市级创业见习生活费补贴,而不能同时享受区级政策福利。

微领地创客空间运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见习基地负责人李志恒告诉记者,公司自2015年成立起就享受到市区两级的创业政策,特别是此次《静安区就业创业新政》,更是对广大创业见习基地起到一个正面的激励作用,让企业觉得“有付出也有回报”,是政府对创业见习基地的一种支持,将鼓励更多企业支持创业。目前,创业见习基地可以享受区级带教费补贴,每带教一名见习学员,每月补贴标准为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0%,即2480*10%=248元。

此外,新政对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社会保险费和孵化生活费补贴、运作经费补贴、创业专家服务补贴等都有新的规定,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发挥区级配套补贴的叠加优势,将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新动力,改善创业孵化生态环境。

静安区人社局局长王光荣表示,静安区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是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导向适时推出的“及时雨”,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奖励补贴,并呈现“新增、扩面、提标、叠加”等亮点,更加体现“稳就业”的重要性和政府对创业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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