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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长宁天山路街道所有居民区均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毛丽君     2019-06-12 11:26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袁玮)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即将实施的《上海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长宁区天山路街道今天举办垃圾分类主题文艺汇演,很多节目是居民自己创作、排练的,通过小品、互动游戏、相声等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理念,倡导绿色环保新时尚,同时也是对街道垃圾分类工作的成果展示。

图说:长宁区天山路街道今天举办垃圾分类主题文艺汇演。袁玮 摄

  目前天山街道所有居民区都实行了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所有单位、企业都能自觉做到垃圾分类,从最初的“要我分”到“我要分”,居民分类意识普遍增强。

  天山路街道辖区内有金虹桥、尚嘉等商务楼宇20幢,有各类企业4000余家,另有各类沿街商铺429家,其中纳入街道管辖的垃圾分类达标创建单位71家。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即将实施的《上海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创建垃圾分类示范街道,街道垃圾分类巡查小组近期对辖区单位又开展了新一轮执法检查,督促社区单位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自2018年起,城管天山中队启动社区工作站制度,即18名城管队员分别联系18个居委会,每周半天在居委办公,以执法力量协助居民区解决城区管理中的难点问题。18个居民区也成立了18支垃圾分类巡查小组,对照《天山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巡查制度》,定期对辖区内的单位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及执法检查,并逐渐形成了单位垃圾分类常态化巡查机制。

  街道还印制了垃圾分类宣传折页、《上海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海报、四分类标识贴等各类宣传品,通过巡查小组的日常巡查发放给社区单位。目前已发放宣传海报4000余张,“四分类”垃圾分类标识2000余套。同时,在巡查过程中,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对分类标识不到位的当场给予整改,张贴到位。对分类不规范、厢房设置不规范等问题,限期一周自我整改,并在一周后再次上门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城管部门的加入,对巡查工作起到了强有力的执法保障。城管天山中队根据《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对单位进行立案,并根据《方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截止目前,共计立案23起,其中已处罚或已决定处罚的8起,罚款共计1600元,另有15起已立案,正在走处罚程序。经过几轮执法巡查,单位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大大提升,硬件条件普遍改善,一些原本分类意识较差的单位都纷纷按照规范做到了“四分类”,有些还主动联系街道,希望得到进一步的培训指导。今后,类似执法检查将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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