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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 (记者 宋宁华)上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将可以“码”上看了!今天,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扫描二维码,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来龙去脉、前世今生,都可以轻松查询到。
近日,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共同印发《关于启用司法鉴定意见书二维码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明年1月1日起,上海经市司法局审核登记的各类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等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必须由“智慧司鉴”系统赋码。司法鉴定意见书正文部分(除封面、声明页、封底外)每页右上角均需有系统生成的二维码。
办案单位、当事人经扫描二维码,可查询以下信息:包括委托主体名称、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意见书编号、鉴定人姓名、鉴定人执业证号等在内的案件信息,以及鉴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在内的机构信息;还有相关的声明信息等。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否作为定案或者认定事实的根据,取决于办案机关的审查判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有关委托单位(办案机关)提出。
自2020年1月1日起,上海市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中无 “智慧司鉴”系统生成的二维码的,视作虚假鉴定文书,委托单位(办案机关)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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