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市政厅 > 正文

农业银行审计局上海分局原副局长马路受贿、贪污案一审开庭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宋宁华     作者:宋宁华     编辑:张家愉     2020-01-14 13:09 | |

新民晚报讯 (记者 宋宁华)今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局上海分局原副局长马路受贿、贪污一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路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图说:农业银行审计局上海分局原副局长马路受贿、贪污案一审开庭。上海一中院供图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在受贿事实方面,2007年至2017年,马路利用担任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正处级审计员、农业银行审计局上海分局副局长等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办理、采矿许可证申请、人员招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不正当利益。2004年至2019年,马路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185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在贪污事实方面,2010年2月至2011年9月,马路利用担任农业银行审计局上海分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授意下属采取虚列会务费、虚增物业费等方式套取资金,并从中侵吞公款共计16.51万元,用于支付其亲友招待费、因私差旅费等费用。2010年4月至2011年10月,马路利用上述职务上的便利,违反《中国农业银行干部交流管理办法》关于提供住宿条件的规定,虚构在外租房的事实,以报销房屋租赁费名义侵吞公款15.6万元。案发后,被告人马路在被调查期间,主动交代监察机关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如实供述了贪污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缴赃款。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罪名等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马路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律处罚。

合议庭将在评议后,择期依法对本案宣判。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