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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上海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调高至55万元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鲁哲     作者:鲁哲     编辑:赵菊玲     2020-06-23 10:24 | |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鲁哲)2020年起,上海职工医保年度的起始时间从4月1日调整至7月1日。2020年7月1日0时起,上海职工医保将进入2020医保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从53万元提高到55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按规定继续报销80%。

2020医保年度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也将于7月1日计入。在职职工的个人缴费,按本人实际缴费金额全额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也划入一部分至个人账户,其划入标准不作调整,按照2019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图片来源:“上海医保”微信公众号(下同)

因为2019医保年度延长3个月,对应的4月-6月期间应计入的个人账户资金,也将一并于7月1日补计至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此外,为不增加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2020年医保年度的职工医保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9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有关医保年度转换的具体问题和相关标准,可以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96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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