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记者 鲁哲)2020年起,上海职工医保年度的起始时间从4月1日调整至7月1日。2020年7月1日0时起,上海职工医保将进入2020医保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从53万元提高到55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按规定继续报销80%。
2020医保年度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也将于7月1日计入。在职职工的个人缴费,按本人实际缴费金额全额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也划入一部分至个人账户,其划入标准不作调整,按照2019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图片来源:“上海医保”微信公众号(下同)
因为2019医保年度延长3个月,对应的4月-6月期间应计入的个人账户资金,也将一并于7月1日补计至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此外,为不增加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2020年医保年度的职工医保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9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有关医保年度转换的具体问题和相关标准,可以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962218。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