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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里还能“开庭”?普陀法院打造“家门口诉讼服务”新模式→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吴越凡     编辑:包雍尔     2021-04-16 13:02 | |

前不久,市民刘先生在驾驶电瓶车行驶过程中,被陈某驾驶的三轮车撞倒在地并受了伤,刘先生一纸诉状将对方告到了普陀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普陀法院收案后,将案件推送至桃浦镇社区法官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

令刘先生没想到的是,4月14日一早,普陀法院的社区法官联合了特邀调解员、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来到了刘先生居住的祥和星宇花园小区里,在居委会的警务室就这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进行了开庭调解。原来,社区法官考虑到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了伤造成行动不便,所以采取了上门调解的方式。

经过调解,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同时,双方当事人希望法院可以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立案人员当场协助双方通过网上立案的方式完成了司法确认申请。立案庭法官也赶到调解现场开展了“巡回司法确认”。经审核,认为调解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裁定协议合法有效。

经过调解,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

这起案件结束后,普陀法院又在该小区组织了物业工作推进会。原来,祥和星宇花园小区目前共有物业纠纷100多件,均属于欠缴物业费类的纠纷。目前已经化解了50多件,还有50多件纠纷被普陀法院推送至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先行调解,30多件纠纷进入了审理阶段。为了妥善化解该小区物业纠纷,普陀法院组织该小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邀请小区部分物业费欠费业主及未欠费业主,联合桃浦镇司法所、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就该小区物业纠纷的化解及物业工作的推进开展了协调会。

协调会上,“三驾马车”及业主之间就小区物业当前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欠费业主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屋顶及外墙漏水等问题,并表示欠缴物业费并非本意,但屋顶及外墙漏水等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物业公司表示房屋及外墙漏水问题是物业今年来重点项目,但是需要动用房屋维修基金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物业公司正在研究应急举措,希望和业主一起处理好当前面临的问题。

法官当起了“老娘舅”,矛盾双方不再“剑拔弩张”

记者了解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普陀法院坚持人民群众满意标准,聚焦依法治区和市域社会治理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能级,积极开展送法服务进片区活动。上门调解、巡回司法确认、物业工作推进会,都是“我为群众办实事、诉讼服务进社区”活动的一个缩影。

下一步,普陀法院将积极探索审判工作全链条下沉,推动“小事不出居村、大事不出街镇”,让社区居民在“家门口”感受到司法温暖,打造“家门口诉讼服务”新模式。

吴越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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