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邹市明与妻子冉莹颖 VCG图
北京时间12月27日,邹市明工作室发表声明,针对近日媒体对邹市明与前经纪公司合约纠纷问题进行的相关报道作出回应,并通报了目前邹市明眼睛的病情现状。
声明中表示,邹市明病情仍然非常不容乐观,可能将在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另外对于前经纪公司盛力世家此前言论——“逼迫带伤参赛属恶意中伤 他严重违约”一说辞进行了反驳:邹市明先生经纪合约问题,因前经纪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邹市明于2017年年初发函至该公司告知对方解除原合同,不再续约。对前经纪公司严重违约的行为,邹市明已收集了充足的证据,将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予以提交。
图说:邹市明工作室发声明 微博图
从质疑与日本拳手比赛时裁判的公正性,到突然被曝出的眼部疾病,再到妻子抛出经纪公司拖欠收入并不顾邹市明伤情逼迫其参赛,围绕在邹市明身边出现的咄咄怪事,简直可以编成一部大戏。此前,其经纪公司对于邹市明方面所谓“不顾邹市明伤情逼迫其参赛”作出回应:称邹市明曾经严重违背双方的合同,擅自组织、参与7月28日WBO蝇量级世界拳王金腰带卫冕战,同时表示逼迫参赛属于恶意中伤。
今天中午,邹市明工作室就再次发表声明,称经纪公司方面严重违规。而盛力世家方面则表示:“之前已经有声明,不会再回应,会正常走法律程序,一切以最终的法律判决为准。”(新民晚报记者 徐翌晟)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少儿英语教育论坛|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陆家嘴金融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0900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声明:
• 在本网站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美术设计、程序及多媒体等信息,未经著作权人合法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获得著作权人合法书面授权的,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使用时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民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 您若对稿件处理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新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22899999 传真:021-62677454
邮箱:稿件处理 处理时间:9: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