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绍波/画
宋宁华/文
三年前的九月,上海迈出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的重要一步——正式任命我国首批231名法官助理。这批新生代“准法官”在司法改革的大旗下宣誓,他们能否不辱使命,成为法官的“后备生力军”,外界充满期待!
通过实践的磨砺,本月,来自上海三级法院的296名法官助理经历了人生的“大考”,走进上海法官培训中心的专设考场,参加上海初任法官的遴选。市高院介绍,“准法官”要正式披上法袍并不容易,须经过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考验。可以说,没有理论知识基础不行,仅有理论知识去照本宣科也不行。
这批法官助理平均年龄32.5岁,最大48岁,最小28岁,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85.5%有硕士以上学历,平均从事司法工作6.6年。要披上法袍,他们还得“过关斩将”,第一关是过申请报名、岗位承诺、资格审查、业绩考核等程序关;第二关是参加两场笔试;第三关最为特别,笔试通过者将于半个月后(即9月中旬)进入上海法院组织的“庭审面试”,该面试在全国尚属首创。面试通过者将进入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的最终面试,由委员会按照1:1.2的比例择优遴选。
和以往“一考定终身”不同,“庭审面试”如同“准法官”的一次“路演”。在一起模拟庭审面试中,虽是情节并不复杂的因交通违法停车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但法官能否抓住案件焦点,组织原被告双方恰当地提供相关证据,充分发表意见,现场抓住问题症结,提出专业的问题,都考验着法官的法律功底和办案水准。这样的“考题”无法突击,无标准答案,考的就是“准法官”平时的积累和现场应变能力,这一独具特色的“上海做法”也成为“准法官”能否成为初任法官的关键环节。
作为司法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员额制涉及到“穿上法袍”还是“脱下法袍”的问题,被称为“动自己奶酪”的改革。按照这项制度的顶层设计,就是通过严格考核,选拔最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确保法院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
上海开启了全国司法改革的“破冰之旅”,但道路艰险。由于涉及到人们的切身利益,也是司法改革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遴选法官是否按资排辈,年轻人“就地卧倒”,是许多人的担心之处。同时,有的本已开始办案的“准法官”在司改后无法马上进入法官序列,而是走上法官助理的岗位,会否打击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甚至造成法院业务骨干的流失,都让人们一度有所疑虑。
我曾采访过一名“80后”法官助理,在当了两年多的书记员后,2013年,他被遴选为预备法官,作为准代理审判员从事一年左右的审判工作。也就是说,按照原来的节奏,2014年9月10日培训结束后,他就可以被正式任命为代理审判员,正式成为法官了。随着上海司法改革拉开序幕,法官助理成为司法改革后应运而生的“新行当”,原本即将正式当上法官,如今却“脱下法袍”、被列入了法官助理的职业序列,他承认自己刚开始时“有点想法”,和他有类似情况的年轻人在法院并非个别现象。
但随着对司法改革意义、改革核心内容的深入了解,这些“准法官”的想法开始转变。“原来法官办案,往往要经过审判长、庭长、院长等层层意见和审批。现在司法改革后,实行主审法官独任办案责任制,也就是说,案子办得好不好、对不对,主要靠法官自己‘扛’,权力大了,责任也重了,这对法官的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经历了几年的磨练和老法官的“带教”后,不少法官助理深有同感,有了法官助理的过渡阶段,跟着有经验的法官学习,实际为自己将来实现“法官梦”打下更扎实的基础。无论对自己,还是当事人,都是好事一桩。只有实现法官精英化,拥有一大批品德、业务素质皆高的法官,最终才能夯实司法公正的基础。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经验的积累来自一个个案件的审理,一个个当事人的面对。“上海做法”遴选法官助理择英才而用之,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一切以审判质量为准绳;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出最优秀的法官助理,把他们充实到法官队伍里,为司法公正带来了源源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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