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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出台:探索新片区内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宋宁华     作者:宋宁华     编辑:赵菊玲     2019-08-21 13:12 | |

新民晚报讯 (记者 宋宁华)探索新片区内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进一步扩大金融开放等。昨天,上海市政府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8月20日起施行。

图说:临港新城。新民晚报记者 陈梦泽/摄

《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明确临港新片区的管理体制机制,全面体现新片区改革亮点,衔接国家授权改革措施,为新片区顺利运作提供法治保障。《办法》共11章49条,包括总则、管理体制、投资经营便利、贸易自由、金融开放、国际运输便利、人才服务、信息快捷联通、财税支持、风险防范和附则。

● 《办法》中明确了新片区的功能定位 对标国际公认的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园区,实施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突出产城融合。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打造开放创新、智慧生态、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新城。

● 《办法》确立了管委会的法律地位 明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负责落实新片区改革试点任务,承担新片区经济管理职责,统筹管理和协调新片区有关行政事务。赋予管委会管理职责。明确管委会在新片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等方面的职责,集中行使本市有关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

 ● 《办法》明确加大重点领域开放 在电信、保险、证券等领域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推动产业集聚。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材料实行形式审查,即时予以登记确认,核发营业执照。健全争议解决方式。支持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在新片区内设立机构,开展民商事争议仲裁业务。

 ● 针对国务院印发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中的“五大自由”,《办法》明确 在推进高标准的贸易自由化方面,依法建立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发展新型贸易,促进服务贸易;在实施资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方面,扩大金融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法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开展跨境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提供各类跨境金融服务,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便利境外资金使用,允许境外募集的资金自主用于新片区以及境外经营投资;推进资本项目开放,探索新片区内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逐步放开资本项目可兑换等。

 ● 《办法》提出临港新片区将实施自由便利的人才服务  优化户籍和居住证办理。优化新片区人才直接落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缩短新片区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年限。加强技能人才引进。聚焦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制定技能人才引进目录。放宽从业资格限制。允许具有境外金融、建筑等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在新片区提供服务,允许境外人员参加我国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提供出入境便利。对从事经贸活动的外国人、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在出入境和停居留等方面给予便利。提供就业和创业便利。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在办理海外人才居住证、工作许可等方面提供便利。

《办法》还就财税支持、设立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等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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