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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贫困夫妻干这营生被判刑并罚义务服务2年!崇明这次动真格…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范洁     编辑:倪彦弘     2019-04-19 15:37 | |

  “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

  春回鸟归,野生鸟类是大自然生物链的重要一环。随着沪上生态环境的持续向好,青睐申城的鸟类越来越多,不乏首次出现或是多年重归的种类。然而,在沪郊地区,非法狩猎、捕杀、贩卖、食用野生鸟类的情况依然存在。

  上海各界呼吁,加强对野生鸟类的保护,加大对非法捕猎的打击,真正让违法者“不能捕、不敢捕”。

  泥瓦匠捕杀野鸟1763只

  最近,崇明港沿镇鲁玙村村民们发现,村里平日在家务农,时而做些泥瓦工的村民沈某、陈某夫妇,每周都会参加巡护拆鸟网、林业养护和河道保洁等生态养护,而且将持续两年,却拿不到一分钱的报酬。原来,这是二人因捕杀野生鸟类,被“罚”的公益劳动。

  公益劳动补偿结合经济赔偿协议,推动受损生态资源有效恢复,救济社会公共利益,这在上海尚属首次尝试。

  泥瓦匠沈某和妻子陈某是崇明港沿镇人,生活条件较差。去年7月至8月期间,两人在港沿镇、堡镇多处农田,通过在农田里投撒拌有毒药的小麦籽的方式,捕杀了珠颈斑鸠、麻雀、喜鹊、山斑鸠、火斑鸠、雉鸡等多种国家“三有”保护野生鸟类共计1763只。

  沈某夫妻的行为不仅构成刑事犯罪,更是破坏了崇明岛生态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最终,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其妻陈某被判处缓刑。此外,由于夫妻俩经济赔偿能力较弱,加之都有劳动能力,也有通过劳役代偿的意愿,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诉前磋商,达成赔偿协议。

  沈某、陈某共同连带赔偿人民币3万元,用于崇明地区公益林的补植复绿;

  沈某、陈某各自每周参加巡护拆鸟网、林业养护和河道保洁等生态养护工作三次以上,每次3小时,服务期限为2年,二人服务时间共计1800小时;

  沈某、陈某根据当地村委会安排,参加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公益宣传活动,服务期限为2年;

  沈某、陈某共同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作为履行赔偿协议的保证;

  港沿镇政府负责对二人履行协议进行监管。

  崇明抓获违法捕鸟50人

  “在崇明,捕鸟历史较久,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不少人一度以此为生,养家糊口。”崇明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副站长李永涛坦言,这也导致一些捕鸟者对违法行为认识不足,误以为捕鸟最多就是罚款,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11月,崇明全区域成为野生动物禁猎区,也是本市继奉贤区、浦东南汇东滩以外的第三个禁猎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禁猎区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将被立案追究刑责,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50只以上、100只以上分别为重大和特别重大案件。

  崇明禁猎区设立的两年中,共立刑事案件21起,行政案件6起,抓获犯罪分子50人。有人钓鱼虾顺手拿了14个水鸟蛋,被处以1400元罚款,还有人张网捕鸟37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赔偿国家经济损失共计10500元。

  “看到我们动了真格,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人就少了。”李永涛介绍,崇明多部门联动,多次开展大规模的“清网行动”,原先林间密集的捕鸟网,已明显减少。“之前,每年都会收缴到4000张以上,划定禁猎区后这个数字逐年下降,去年清除捕鸟网是120余张。”

  去年5月15日,《上海市崇明禁猎区管理规定》施行,明确禁止使用弓箭(弩)、射钉枪、捕鸟器、捕蛇夹等猎捕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动物。同时对普通市民,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志愿者半年拆网上千张

  “近年崇明‘网情’确有下降,但在上海其他郊区,捕鸟的情况依然严重。”上周日,“野羽”环境保育志愿者朱维佳赴金山林地巡护。当天,现场拆除了8张非法捕鸟网,清理残网3张,“还在排查到最后时,发现一张捕鸟网上竟缠着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东方角鸮,由于缠网时间较长,它已经无力挣扎。”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东方角鸮。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7月至今年2月,朱维佳等5路志愿者开展护鸟巡视213次,发现捕鸟网1712张,解救野鸟243只(含不少于4只的猛禽);处理野鸟尸体158具(含不少于7只的猛禽),主要分布在松江、青浦、金山、浦东等地。

  事实上,2017年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非法猎捕中比较常见的捕鸟网新增列入明令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今后,无论是否在禁猎区、保护区内,凡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野鸟20只以上,即便是常见的麻雀,也将获刑。

  然而,捕鸟的游击性导致取证困难。朱维佳回忆,有次在一片树林拆了30张网,恰好逮到来取鸟的捕猎者,但他只承认布了两张网,报警后,执法人员也只能口头训诫和教育。“只有常态、长效地反复清网、打击,一方面提高了捕鸟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也起到了监督和震慑作用。”

  “现在,很多乡村都在建设‘美丽乡村’,屋宅、公园、河道的环境都很美,但在林子里却布满了很密集的捕鸟网,让我感到非常诧异。”朱维佳建议,打击捕鸟不能单纯依靠野保部门一方之力,应当纳入各级尤其是镇村的日常工作。

  呼吁全城纳入禁猎范围

  “全部郊区、整个上海,都应纳入禁猎范围。”这并不仅是志愿者朱维佳一个人的呼吁。

  今年上海两会,上海自然博物馆自然史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保春等5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建议将上海市全域划定为野生动物禁猎区》的提案:“上海已经划定的三个禁猎区面积总和为2221平方公里,约占全域面积的三分之一;而尚未划为禁猎区的4119平方公里成了野生动物保护和执法的薄弱区。”

  相对于已经划定为禁猎区的崇明、奉贤及南汇东滩而言,青浦、松江、金山、嘉定、宝山、闵行等区湿地和林地面积也非常可观,以张网捕鸟为主的偷猎和食用野生动物的现象也一直存在。

  在上海中心城区,林地、绿地、河流和居民小区中,也有相当数量的野生动物。以鸟类为例,目前上海全域有380多种,而中心城区就记录了约100种。“保护野生动物执法基本限于郊区,中心城区反倒成了狩猎者的法外之地。”

  “很多人认为上海是都市,野生动物不是很多,这是个误区。”周保春直言,目前关于全市野生动物的本底调查比较欠缺,如果能够详细清点,将会知道身边有这么多野生动物,也会发现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周保春认为,禁猎区的成立,为本市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提供了法律法规的保证,对偷猎、贩卖野生动物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遏止作用,对上海的野生动物保护产生了积极推动作用。“将上海市6340平方公里全域划定为野生动物禁猎区,将推动保护本市野生生物资源,加快建设令人向往的生态之城。”

  新民眼工作室 范洁

  编辑 |顾莹颖 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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