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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象杂谈 | “笨贪”自己想不通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黄惠     编辑:王瑜明     2018-12-13 15:22 | |

《中国纪检监察报》近日刊载了一则令人称奇的案例:广东省中山市港口镇一名股级干部11年间作案529次,累计虚报冒领民政扶贫专项资金3587万元。此人犯罪时间久、数额大,但作案手法却是极其简单、低劣,比如:从网上购买假账单,纸质、字体明显不符合标准;用涂改液修改收款金额等。这名笨拙的“小贪”拿出来的假账单居然通过了镇社会事务局、财政分局、镇党委委员、镇长、镇党委书记和银行的层层审核,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开始没想到能成功拿到钱,我的作案手法很粗糙,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发现。”

这个镇的相关制度不可谓不严密,审核签名确认层级不可谓不齐全,问题就出在,人人都想当然地认为已经有人审核过,不会有错,就草草签名走过场,于是,一路绿灯,“轻舟已过万重山”。不可能的事就此成为可能。这名股级干部平均每月作案4次,这样高频率犯案,只要审核环节上任何一人负起责任来便不难逮他个正着。没想到,他却屡屡得手,11年间胆子越来越大,手越伸越长。遇到敷衍塞责的懒政怠政,这样的笨贪无意中被养肥,成了侵吞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硕鼠”,怎不令人心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类似的“小官巨腐”是基层腐败的一种类型,其影响是恶劣的。在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反腐态势下,“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不单是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计、外交和人民银行等专职机关的任务,也和看似普通的一个个签字、一次次敲章密切相关。港口镇的民政扶贫专项资金审核链形同虚设,让“不能腐的笼子”出现了“豁口”,其中的警示意义是深刻的。

唐太宗曾谕劝百官说,鸟栖于林,鱼藏于水,还是被人捉拿,都是贪吃诱饵的缘故,“陷其身者,皆为贪冒财利,与夫鱼鸟何以异哉?”那么,审核者不管三七二十一随意放行,与施放诱饵又何异哉?鱼鸟陷于网的时候只能怨自己运气太差,而“笨贪”方得手时感到惊喜,但到数额巨大落网时才觉后怕,悔之晚矣,难怪要想不通。(黄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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