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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花 | 我们曾有这样一项“押瓶”制度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周钰栋     编辑:史佳林     2019-04-06 15:42 | |

近日读报,获知荷兰的玻璃制品再利用率高达百分之九十,而达到这一理想的环保效果的具体做法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实施的“押金制让民众主动回收玻璃瓶”。荷兰人购买的用玻璃瓶包装的商品内含瓶子的押金,使用完后,空瓶可退并取回押金。正是这项环保制度,为打造荷兰美丽环境助了一臂之力。

读完这篇报道后,我在点赞的同时也为我们没有做到这一点而感到遗憾。要知道,用“押金制让民众主动回收玻璃瓶”的做法我们可是早于荷兰好多年啊。

记得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们到商店里去购买啤酒时是需要收取两角钱的押金的,喝完啤酒后可将空瓶退回并取回押金,如需继续购买啤酒,可用空瓶抵充押金。而上医院诊病,患者在药房取瓶装药水时,也会被收取五分(小瓶)或一角(大瓶)的押瓶费,喝完药后,可凭押瓶费标签将空瓶退给药房并取回押金。

要是当年的这项押瓶制度没有被终止……但世上没有“要是”,也没有“如果”,只有正视现实,做好当下。如今,我们不仅可以恢复当年“押瓶”的老传统,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将各类可利用的垃圾回收工作做得更好,更可以通过诸如中华慈善总会的“一张纸献爱心行动”,将环保和慈善相结合,让一切可回收的垃圾得到有效的利用,进而实现天更蓝水更清的宏伟目标。

要做到这一切,关键要将“循环经济”理念引入人心,让每一个人明白自己的一举手、一投足(垃圾分类投放)都是造福于自己,造福于人类的善举。(周钰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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