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说明:通过复制、更改信息,制作假停车卡(来源网络)
曾经是一名软件工程师,却凭借专业能力,通过技术破解方式,为车主制作假停车卡逃避物业正常停车缴费,牟取非法利益而走上了犯罪道路。近日,被告人刘某被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4000元。
现年39岁的刘某大学毕业后来到上海,曾经先后进入过两家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近年来,刘某主要在上海从事有关计算机技术的自由职业。
据刘某交代材料反映,刘某通过百度搜索,学习了互联网上有关卡的技术,并在一个网站论坛上看到有人谈论复制停车卡的事,当时刘某回了一个贴,说他也会复制卡的相关技术。随后,就有人在论坛上联系刘某谈复制卡的事,并给了一张停车卡,要求刘某帮他复制、更改信息来逃避停车缴费。待成功后,对方给了刘某200元。从此,刘某觉得制作假停车卡的技术可以赚钱,就在论坛上发了几次“可以复制停车卡”的贴子,之后,有不少人与刘某联系,刘某就不断地给他人制作假停车卡,以牟取非法利益。
刘某制作假停车卡有三种方法:第一种是复制,就是1张卡复制成2张卡;第二种是修改卡内数据,延长使用有限期;第三种是修改卡内数据,增加卡内余额。相对而言,刘某采用第一种方法多一点。
经查明,2015年1月起,刘某为非法获取利益,事先准备了专门用于作案的联想笔记本电脑、红米手机、IC卡读卡器等物品(装载有可复制破解IC卡的软件),通过互联网上发布微信号、QQ号等信息招揽客户,分别为居住在本市不同小区的18名车主复制停车卡,以篡改和增加停车卡内使用期限、余额数据的方式制作假停车卡,收取每人每卡200元至500元不等,逃避物业正常停车缴费1.97万余元。期间,刘某供述非法获利6000多元。
2016年10月17日,刘某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的事实。
在法庭上,刘某忏悔道:“我出生于农村家庭,一直想努力成为技术型人才,为此取得了多项资格证书;我也致力于科普公益事业,是市科技馆的志愿者。现在犯下这样的罪行,我十分后悔,对不起社会,对不起我的家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技术软件复制停车卡,篡改和增加停车卡内使用期限、余额数据等方法,多地多次骗取物业单位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刘某到案后即如实供述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特约通讯员 富心振 新民晚报记者 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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