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头条 > 海上客 > 正文

惊动中央的昆明黑老大孙小果,背后的保护伞是谁?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贾庄     编辑:倪彦弘     2019-05-24 18:56 | |

  更重要的是,孙小果被重新“揪”到公众视线之内,正说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来得必要,扫黑除恶督导来得及时。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孙小果案”还远不是终点。

  文 | 贾 庄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接近半程,向党和人民交出“期中考试”答卷可谓非常优异。

  目前,全国各地都按照中央的要求,坚决打好这场专项斗争的“下半场”。出差在外的海姐随处可见当地打黑除恶的宣传海报。

  按照计划,4月1日至10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完成对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进驻工作,第二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

  5月22日至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第11至第20督导组督导情况汇报。次日(即24日),第20督导组组长韩勇向云南省反馈督导情况。

  在反馈会议现场,中央督导组专门听取了“孙小果案”的情况汇报,并要求云南省委组织精干力量,依法严惩、深挖彻查到位,把该案办成铁案,中央督导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

  对此,云南省、昆明市均表态称,无论涉及谁,都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透露,全国扫黑办已将云南昆明孙小果涉黑案列为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这个惊动中央督导组的孙小果到底是何许人也?

  1975年出生的孙小果是昆明人。他身上发生的“现实魔幻剧”堪称秒杀任何一部“拍案惊奇”——1994年10月,还在警校的他曾轮奸女青年。案发后,他的出生年份由1975年改为1977年,被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却被保外就医了。三年后,本该身处狱中的他又残忍作案,并获死刑,但最后他居然“死里逃生”,在20多年后摇身成为“夜场黑老大”,成了中央督导组重点提到的“黑恶典型”。

  掩盖不住的罪恶

  公开报道显示,孙小果,曾用名陈果,云南昆明人。1994年10月,其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监外执行),1997年11月因强奸等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逮捕。

  1997年11月28日,《云南法制报》以“掩盖不住的罪恶”为题,报道了昆明警方摧毁孙小果流氓恶势力团伙的事件。报道称,早在1994年10月,还在警校的孙小果曾轮奸女青年,案发后,其出生年份由1975年改为1977年,当年法院判处孙小果3年有期徒刑,但却被保外就医了。

  三年后的11月,自称“昆明黑社会老大”的孙小果又出来作恶。这一次,他伙同他人对少女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用竹筷和牙签刺张的乳房,致使张某某负重伤。“干公安工作这么多年,我还从未遇见过如此残暴的刑事案件!”上述报道中,昆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感叹。

  据《中国法律年鉴(1999)》显示,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加原因强奸罪所判余刑两年四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另有7名同伙被判有期徒刑1年到20年不等。

  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但吊诡的是,罪行累累的孙小果居然“死里逃生”——死刑变成了死缓,又经历了多次减刑。据公开报道,起码在2013年,孙小果就已经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事实上,孙小果先后使用的名字,也分别跟随了其生父、生母和继父的姓氏。

  后来,孙小果注册经营多家夜店,照片被堂而皇之地挂在夜店开设的公众号上,华丽转身成为众人口中的“大李总”。

  直到今年4月,中央督导组进驻云南后,昆明通报称,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保护伞”,成效良好。

  背后的“保护伞”是谁?

  “扫黑除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点打击11种黑恶势力。其中,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政法干警等是查处的重点。

  反观这次的“孙小果案”,从最初的改小年龄,量刑过轻到成功减刑,到后来拥有多重身份,为什么作恶多端的孙小果总能逍遥法外?有没有人帮他徇私舞弊?他再次成为“黑老大”,背后又是谁在“撑伞”?

  在1997年12月9日,云南本地媒体刊发的一篇题为《可怜天下父母心——孙小果父母访谈录》的报道中,孙父孙母不仅对儿子的犯罪行为表示了震惊、愤慨和谴责,还反思了自身在家庭教育中的失职。

  “我们仅是基层的执法者,会有多大的能耐去支持儿子违法犯罪!再说,王子犯罪,与庶民同罪,更何况我们的儿子不是王子。”当时,其父母表示坚决支持有关执法部门对儿子的处理。

  但嘴上一套,行动一套。

  据媒体披露,为违法犯罪的孙小果四处奔走、活动的不是别人,正是孙父孙母。《南方周末》的相关报道显示,孙母曾多次找到有关办案人员,要求翻看有关孙小果的案情材料及索回孙小果被警方扣留的一些物件。

  而孙小果有一项“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发明专利,助其减刑。向专利事务所送来相关材料的,正是孙小果的母亲。

  相关报道显示,孙小果的生母最晚在1992年就已在昆明官渡公安分局工作,并被授予三级警督。孙小果的亲哥则是一名党员,23岁就成为武警警官,工作出色。

  而孙小果的继父,曾经的昆明五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1998年被免职后不降反升,2002年出任五华区城管局局长。

  目前,网络上对于孙小果家庭背景的猜测之声早已铺天盖地,而且,客观来说,说孙小果父母为其“撑伞”也还有些武断,但若突破法律底线就该依法处理。

  为回应舆论关切,昆明扫黑办日前表示,省市有关部门已对孙小果所涉犯罪、相关判决及刑罚执行等问题开展调查和审查工作,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现在,是时候揭开其神秘面纱,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了。更重要的是,孙小果被重新“揪”到公众视线之内,正说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来得必要,扫黑除恶督导来得及时。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孙小果案”还远不是终点。

  资料来源 | 新华社、长安街知事、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新京报、澎湃新闻等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