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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发布重磅消息?市教委:并没有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陆梓华     作者:陆梓华     编辑:马丹     2021-08-06 12: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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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首席记者 陆梓华)“严禁对小学一至三年级进行全学区、全区范围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包括学业质量监测),严禁对四至八年级进行全区范围的学科统考统测……”这两天,一则名为“上海市教委发布重磅消息”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然而,事实上,这并非“新闻”。 在市教委近5年发布的年度课程计划(沪教委基〔2017〕50号、2018沪教委基〔2018〕55号、2019沪教委基〔2019〕39号、沪教委基〔2020〕42号、沪教委基〔2021〕32号)中,相关内容均有明确表述,并非今年的新规定。

在上海市中小学2017学年度课程计划中,市教委强调:

严禁对小学一至三年级进行全学区、全区范围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包括学业质量监测)。严禁对四至八年级进行全区范围的学科统考统测;区若要进行学业质量监测,每学年不超过1次,且只能随机抽样监测,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的30%。

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任何范围的联考或月考。

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小学一、二年级可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他学科只进行考查,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学科采用开卷形式(或以开卷、闭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查;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学科应加强动手实验能力考查;信息科技、劳动技术、体育与健身、艺术、音乐、美术学科只进行操作、应用和实践性的考查。

在上海市中小学2018学年度课程计划,除了将“思想品德”更名为“道德与法治”课程外,其余内容几无变化,并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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