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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检法系统招聘630名文职人员 5月3日起报名

来源:浦东发布     作者:综合     编辑:钱滢瓅     2018-04-27 13:48 | |

  招聘啦!

  有志于从事公检法系统工作的小伙伴们看过来啦~

  2018年上海公开招聘229名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113名检察系统辅助文员、188名法院系统辅助文员、100名出入境边检文职人员。

  ▶ 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10:00至5月8日16:00

公安机关文职岗位

招聘岗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的社会人员;

  2、上海生源2018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110接线、船艇驾驶岗位学历适当调整;(详见《2018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5、1982年5月3日以后出生;110接线、船艇驾驶、数据管理员岗位年龄适当调整;(详见《2018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7、须持有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或办公自动化合格证书(报考船艇驾驶、软件研发员、数据管理员岗位的人员除外),且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110接线、信息查询岗位同时须持有《计算机中文速记》四级或《汉字速录水平测试》二级证书及以上水平证书。其中,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专业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详见《2018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229名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可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018年5月3日10:00至5月8日16: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8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完成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6月6日10:00至16: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18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6月9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组别报考情况,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考生可于2018年7月6日10:00以后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成绩。

  (四)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为7月中下旬。报考技术保障类岗位的人员在面试阶段进行相应的岗位技能测试。

本次文职招聘笔试成绩在下一年度本市文职集中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

  (五)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公示和人员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shrc.com.cn)上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指定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文职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五、招聘咨询

  具体岗位薪酬详见《2018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招聘政策详见《2018年上海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 32511386,32511390

  考务咨询电话: 12333-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4001500800

  监督电话:64333772

   检察系统辅助文员

  招聘岗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的社会人员;

  2、上海生源2018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日以后出生);

  6、达到《计算机中文速记》四级或《汉字速录水平测试》二级及以上水平;

  7、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3名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简章》,可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进行查询。

  (二)考试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缴费时间为2018年5月3日10:00至5月8日16: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在报名时可填写两个报考志愿。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2018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完成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6日10:00至16: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18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大纲》为准(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6月9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本次招聘总人数,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考生可于2018年7月6日10:00起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成绩。

  (四)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安排在7月底,拟招聘岗位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在愿意接受调剂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

  本次文职招聘笔试成绩在下一年度本市文职集中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

  四、体检和综合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公示和人员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shrc.com.cn)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指定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检察机关辅助文员岗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辅助文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

  六、招聘咨询

  招聘政策和考务咨询详见《2018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和《2018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 32511386、32511390

  考务咨询电话: 12333-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4001500800

  监督电话:64333772

   法院系统辅助文员

  招聘岗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的社会人员;

  2、上海生源2018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日以后出生);

  6、达到《计算机中文速记》四级或《汉字速录水平测试》二级及以上水平;

  7、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188名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上海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简章》,可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 )进行查询。

  (二)考试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018年5月3日10:00至5月8日16: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两个报考志愿。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8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完成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6日10:00至16: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18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大纲》为准(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6月9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本次招聘总人数,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考生可于2018年7月6日10:00起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成绩。

  (四)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安排在7月底,面试人选与拟招聘岗位数不足1:3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在愿意接受调剂的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统一调剂。

  本次辅助文员招聘笔试成绩在下一年度本市辅助文员集中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

  四、体检和综合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公示和人员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shrc.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实名举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指定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对应的法院辅助文员岗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辅助文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

  六、招聘咨询

  招聘政策和考务咨询详见《2018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和《2018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32511386、32511390

  考务咨询电话:12333-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4001500800

  监督电话:64333772

  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

  招聘岗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的社会人员;

  2、上海生源2018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岗位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招聘简章》),可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缴费时间为2018年5月3日10:00至5月8日16: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

  2、本次招考设2个岗位,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认真研读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后做好填报。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必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8年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发现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6日10:00至16: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18年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6月9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考生可于2018年7月6日10:00以后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成绩。

  (四)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面试时间暂定7月下旬,面试公告将在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官方网站(sh-immigration.gov.cn)发布,同时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五)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招聘简章》规定的证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

  (六)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实行等额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指定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文职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六、招聘咨询

  具体岗位薪酬详见《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招聘简章》,招聘政策和考务咨询详见《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招聘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32511386、32511390

  考务咨询电话:12333-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4001500800

  监督电话:6433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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