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幼儿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减轻本市托育机构经营成本负担,上海市物价局刚刚发布了《关于本市托育机构水、电、气执行居民价格的通知》:自6月1日起,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将执行居民价格啦!
据初步测算,一家幼托机构的平均用水、用电、用气费用将分别降低约23%,25%和21%。
来源:视觉中国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托育机构水、电、气执行居民价格的通知
本通知所称托育机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举办,面向3岁幼儿,尤其是2-3岁幼儿实施保育为主、教养融合的幼儿照护的全日制、半日制或计时制机构。
托育机构用水(含供水和污水处理)、用电、用气执行居民价格,具体按照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养老院等)价格政策执行。
托育机构如需实行居民水、电、气价格,由托育机构向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市或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核实后办理。
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应独立计量,如暂不具备独立计量条件,需安装独立计量装置,涉及线路改造的,有关费用由托育机构承担。未独立计量前,供用双方也可约定采用定量或定比的方式计算费用。
各有关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应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会同市或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制定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示。
各级价格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本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原标题:【城事】降价了!6月1日起本市托育机构的这些费用将实行居民价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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