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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招生诈骗典型案件分析 这些话术需要警惕

来源:中新网,经济参考报     作者:综合     编辑:顾玥     2018-07-04 10:01 | |

图说:6月8日下午,众多家长与记者在湖南长沙市一中考点外,等待考生走出考场。当日,全国部分地区2018年高考结束 中新社记者 杨华峰 摄

随着各地高考分数陆续公布,考生及家长进入令人焦虑的报考志愿期,而此时也是涉高考招生类诈骗的高发期。以北京市近五年来此类犯罪情况为例,五类典型骗局及话术大家需要提高警惕。

高招诈骗情况

2013年至2017年间,北京市共审结涉高招诈骗案件34起,审理被告人63名,涉及97起犯罪事实(97人被骗),总案值共计人民币4224.5万元。

案件特点:

此类案件在诈骗案件中整体占比不足0.5%,从2014年起呈逐年下降趋势。

97起犯罪事实中涉统招类共50起,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大学等著名院校均有涉及,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最为犯罪分子青睐。

39起涉军校犯罪中包含专业军事院校、国防生、委托生及预备役,各地装甲兵学院、陆军指挥学院、武警学院均有涉及,部分招生项目系犯罪分子虚拟。

7起涉艺考犯罪均针对艺考校考环节,北京电影学院、中央传媒大学及其他大学艺术特长生招录均有涉及。

高招诈骗案案值远超同类诈骗案件,其中最高案值约近1000万,平均案值33.58万(1000万未纳入统计数)。

此类案件财产损失弥补情况不容乐观,退赔及部分退赔合计占比不超过16.5%。

高招诈骗核心为虚构自己有替他人办理入学的能力,所虚构身份一般为机关领导干部,将军、大校、部队政委、领导秘书等最为常见,其次为教育部、文化部、政协、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再次为各高校教师。

61.76%的案件中被害人系通过多层转请托和被告人取得联系,中间人平均人数为1.71人,请托费用亦层层分配。

另有辅导机构人员虚构自身和高校有合作办学关系等涉案。

34起案件中2人共同作案2起,3人以上犯罪团伙6起,虽然单人犯罪占绝对比例,但结伙作案情形亦不容忽视,最大犯罪团伙共9人,单案最多涉及11起犯罪事实。

同时,高招诈骗罪犯学历相对较高,研究生、大学本科及专科学历共30人,受高等教育比率为47.6%。在26.47%案件中,被告人在实施招生类诈骗同时实施其他诈骗行为。

五类典型骗局

诈骗谎言一:办不成退钱、余款办成后付

葛某假称自己是军分区后勤部部长、大校军衔,张某外甥高考成绩不理想,葛某承诺以42万元价格帮其入读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并收受20万定金,约定余款拿到通知书后交纳、办理不成退款。

9月入学时事情没有办妥,张某要求退款;葛某遂称快要办妥、安排考生到医院体检、参观军事基地,并拿出去年的招生通知书。张某再次要求退款,葛某称无法办理军校入学,但补22万可以办理入读北大。葛某收到22万后出具收条写明“办不妥10月10号以前退清全款”,后事情未办成、钱款未退赔。葛某以同种手段诈骗他人20万元,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提示:几乎所有案件中罪犯均书面承诺办不成退款,但在被害人要求退款时会以风声紧、已办成手续等方式拖延、不接电话,甚至二次行骗拒绝还款,因此不能因承诺退款、事成交尾款而轻信。

■ 诈骗谎言二:办了好多年、办成好几个

李某偶然认识潘某,潘某称一直在做教育生意,有门路办理花钱上军校,多年来已经办成多起。后按照潘某指示,李某对他人称济南军区预备役招生并在湖南国防科技大学进行培训,其可以办理预备役委托生,享受国防生待遇,并收取被害人35万元。

后被害人填写相应书面协议及征兵表格,面试合格后参与集训;入学后被害人发觉学校不正规,经询问得知不存在预备役招生,国防科技大学亦不招收委托生。以此手法潘某另行作案两起,骗取88万,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提示:罪犯常在事前即声称自己有能力、办成过。一方面经中间人转托后被害人无法核实罪犯言辞真实性,中间人为牟利往往夸大说辞;另一方面所谓已办成、能量大可能指代其他犯罪事实,犯罪团伙成员间亦会相互掩饰并做虚假证明。

■ 诈骗谎言三:辅导学校有关系

因儿子是美术特长生,张某想托人在校考中找找关系,遂联系到在北京办培训班的杨某。杨某称自己有关系,可以办中国传媒大学比赛前三名,以此收取15万元定金并签订培训费协议。

后考生没有通过初赛,杨某解释风声紧,可以继续运作北京工业大学;考试后不行,杨某称可以继续操作中央民族大学,保证在校考中取得前50名,但要继续交15万元。张某交钱后其子在考试中未取得名次,杨某拒绝退款,后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提示:市面上部分辅导学校收取远超市价的高额辅导费用,并明示或暗示家长为跑关系费用,用领导自有名额等名目收受钱款,大部分情况下为辅导学校的经营行为,亦有可能是骗局。

■ 诈骗谎言四:费用直交到学校

谢某因儿子高考成绩不理想,通过关系找到刘某为其办理北京大学入学事宜。刘某表示通过第三方途径交纳48.5万元给北大,就可以去北大汇丰商学院,享统一招生的待遇。

交钱后直到学校开始军训,谢某没有收到通知书,刘某答复说有变故,不用参加军训直接入学。9月中旬,刘某在北大附近宾馆将北京大学人力资源管理高级研修班的录取通知书交给谢某,并称实际入读的是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通知书是学校怕影响不好做的幌子。谢某在刘某陪同下到北大国际交流中心向工作人员交纳学费等5.2万元,后发现就读的是短期培训班遂退学。刘某拒绝退钱,后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提示:学历教育学生须通过高考招录,高校无法仅收钱办理入学。目前确有高校联合社会力量合作办理港澳台侨胞班、短期培训班、继续教育等非学历教育,家长可直接向学校核实具体性质,不要因在学校内或周边而盲目轻信。

■ 诈骗谎言五: 顺利入读、毕业

王父通过关系找到自称是中国政法大学老师的刘某,协商以30万元价格办理统招生入读。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刘某告知王某先以插班生的身份入学,给其一张课表让其上课,并以校内宿舍紧张为由安排校外宿舍。刘某为王某办理了学生证,被学校保安以有问题为由没收;期末时王某无法参加考试,刘某告知其成绩可以人为操作;王某发现在学校内网上没有其信息,刘某说学校查得严,毕业的时候会办好。王某毕业时刘某给其毕业证、学位证、三方协议、报到证,但其参加工作后单位无法在教育部网上查找到毕业证书编号。王某知道被骗后报警。刘某等人通过类似手段共实施诈骗9起,犯罪金额22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提示:虚假入学是近年来开始成形的作案手法,罪犯通过伪造录取通知书、安排学校附近入住、旁听学校课程、山寨军训、虚假学生证、就餐卡等造成录取假象。该种手法格外严重处在于,为取信或捆绑被害人,罪犯会授意被害人不参加高考、放弃填报志愿或背离分数报考、虚假就读,造成财产损失的同时,会对考生求学造成不可逆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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