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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新规 今年3月1日起实施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杨硕     作者:杨硕     编辑:钱文婷     2018-03-14 09: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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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视觉中国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硕)上海市政府昨天发布了《关于推进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若干意见》),对股权交易市场的功能定位、建设要求、监督管理、支持政策等做出了规定。

  此次新政的出台,是根据当前国家关于规范发展区域股权市场的要求、区域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股权交易市场六年发展的经验教训,在充分结合当前新形势的基础上,推出的支持上海股权交易市场未来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文件,将对下一步上海股交中心的发展方向提供重要依据。

  《若干意见》强化了上海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功能定位,同时 为体现上海特色,提出了将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与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相结合的定位要求。

  《若干意见》也明确了上海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要求,上海股交中心作为上海市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要求其依法合规运营,充分融入和利用上海市贯彻国家战略的一切有利政策,有力支撑“五个中心”发展。具体包括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自贸区建设等。

  《若干意见》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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