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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注意了!不走斑马线竟致他人死亡,逃跑2年后被抓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郭剑烽     作者:郭剑烽     编辑:吕倩雯     2018-01-29 10:37 | |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周夏雨)行人未走人行横道横穿马路引发人车相撞,致电动车驾驶员重度颅脑外伤后一不治身亡。被认定为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后,肇事者迟迟不到警局处理,更在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出逃外省市躲避70余万元赔偿判决……两年后肇事者在甘肃被抓获。日前,被告人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在本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受审。

图说:行人未走人行横道横穿马路引发人车相撞。视觉中国

车祸:横穿马路撞人身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2月22日17时50分许,赵某沿本市杨浦区双阳路车行道由北向南行走到双阳路进周家嘴路南约70米处,再由东向西未走人行横道横过双阳路,遇被害人范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双阳路车行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此,人车相撞,二人摔倒在地。事故发生后,路边行人拨打110报警,赵某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范女士撞倒受伤后即被送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救治, 但经救治无效于2015年4月6日经救治无效死亡。

经事故认定,被告人赵某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负事故主要责任。经鉴定,被害人范女士系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

失踪:逃之夭夭2年后被抓

2015年3月中下旬,赵某以各种理由拒不至派出所处理,2015年4月期间,民警无法联系到赵某本人。期间,范女士的丈夫和儿子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向杨浦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赵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人民币77万余元,承担事故70%的责任获得法院支持,之后,因为赵某下落不明未到庭,本案公告送达后缺席审判,案件生效后,赵某分文未赔。2017年9月18日,被告人赵某在甘肃省肃南县祁丰乡文殊寺后山庙被民警抓获。

庭审:苍白辩驳未被采信

庭审中,被告人赵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其觉得很对不起被害人亲属,但自己并非为了逃避处罚而逃离上海,而是为了去老家处理其夫向法院起诉离婚之事,故回到老家。后因家境困难,无力承担本案民事赔偿款,没有回到上海,而是外出打工。

辩护人称,被告人赵某2013年曾经提出过离婚,但因其丈夫不同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15年她丈夫提出离婚,赵某回去处理了。赵某家境困难,确实无力赔偿被害人亲属的损失,但被告人赵某特别后悔,等她刑满释放后,找到工作,会作出赔偿的。

对于被告人的陈述与辩护人的辩护,公诉人指出,案发后,被告人赵某擅自关闭手机、离开上海,既不告知公安机关,也不联系被害人家属,被告人称自己出去打工,2年内未对被害人作出任何赔偿,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的悔罪态度相当欠缺。

法庭对本案未当庭宣判,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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