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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法院与公安协查联动 "火眼金睛"让被查封汽车无以遁形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黄佳琪     2018-03-14 17:27 | |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帅金 记者 袁玮)长宁法院利用公安道口的监控“火眼金睛”使被查封汽车无以遁形,该院执行局运用与公安部门的协查联动机制,查控一批执行案件中被查封的机动车,为变现财产、兑现申请人权益奠定基础,得到了申请人称赞。

图说:长宁法院利用公安道口的监控“火眼金睛”使被查封汽车无以遁形。金文斌 摄

这批案件的共同特点是被执行人名下有多辆沪牌轿车,具有较高变现价值,处于被查封状态。但因车辆系特殊动产,易于藏匿或转移,均下落不明,法院无法启动拍卖变卖程序,申请人更是频频催问。今年2月8日,长宁法院执行局向市交警总队发出协查法律文书,请求协助扣押9个案件的39辆被执行车辆。

协助请求发出不久,捷报频频传来——执行局先后接到宝山朱桥、嘉定陆渡、安亭、青浦赵屯、松江枫泾等多个道口公安检查站的通知,告知已成功滞留布控被执行车辆。执行局迅速派员赶至现场与交警及被扣车辆驾驶人做好车辆交接工作。截至3月7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借助公安部门的协助查控机制,执行局成功控制了6辆被执行车辆,其中包括奥迪、奔驰等品牌的豪华车,预估含车牌额度拍卖估价,总计市场价值约210万元。

长宁法院执行局曾俊怡局长表示,此次能迅速成功查扣,得益于高院执行局与市公安局建立的联动长效机制的有效运行。这个机制为破解查人找物难打开了新的突破口,执行成效因此显著提高。长宁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部门沟通联系,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效率。长宁法院将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制定现场交接扣押涉案车辆规范指引,使协助执行实施意见切实转化为具有操作性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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