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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出台20条具体举措 加大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力度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江跃中     作者:江跃中     编辑:黄佳琪     2018-06-07 09:38 | |

新民晚报 讯(通讯员 王冠 黄诗原 记者 江跃中)全国首个集中管辖省级行政区划内全部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昨天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出台了畅通环境资源案件诉讼渠道、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等20条具体举措。

图说:新闻通气会现场。李鹤冬 摄

据介绍,上铁法院集中管辖上海全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还集中管辖除上海海事法院、金山法院、青浦法院、崇明法院管辖外的全市涉环资民事案件。截至今年5月,上铁法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27件,受案量较全市集中管辖前同比增长149%,受理涉环资民事案件1件,另受理环资行政案件1件。

图说:环境资源审判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刘歆 摄

《意见》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这一指示精神,从严惩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违法犯罪,妥善审理涉环资物权、合同和侵权案件,依法裁判环境资源行政案件,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相关职能,加大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力度等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举措,包括加大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力度;完善环资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促进适法统一;完善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繁简分流机制,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质效;构建生态保护区域联动机制;完善符合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特点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加强智库建设,增强环境资源审判科学性等。

根据《意见》确定的工作机制,该院有针对性地构建专业审判团队,依托专业法官会议促进适法统一,推进环资案件繁简分流。《意见》针对集中管辖特点,强调对“互联网+审判”模式进行深度发掘,推进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地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旨在减少远程多地多点押解犯人风险,节约司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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