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不甘心酒驾后半年不能开车 “口罩哥”乔装驾车仍逃不过警察“火眼”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孙云     作者:孙云     编辑:黄佳琪     2018-06-08 18:53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孙云)大口罩+遮阳板,这是无证司机王某近几个月来的出行“标配”。因为酒后肇事被暂扣驾证半年的王某不甘心无法开车,竟然乔装打扮成“口罩哥”,企图蒙混过关。6月8日晨6时30分许,浦东交警经过前期布控,将“口罩哥”抓获归案。

图说:浦东交警经过前期布控将“口罩哥”抓获归案。浦东公安供图

王某去年底因涉嫌酒后肇事被苏州市交警支队太仓大队抓获,受到行政拘留8天、扣证6个月等处罚。扣证期自今年1月18日至7月17日止。

无证仍想驾车的王某为避开卡口监控,他挑选了一种粉色大口罩,戴上后脸部几乎全部罩住,就露出眼睛。无论昼夜阴晴,每次上车后,王某第一件事就是戴上大口罩,并把遮阳板放下来。如此一来,他能看见外面情况,卡口监控和电子警察却无法识别其“庐山真面目”。

图说:王某每次开车时都戴上大口罩并把遮阳板放下来。浦东公安供图

浦东交警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采取行动,逐步掌握了这位“口罩哥”驾驶车辆的行车轨迹。同时,利用卡口系统,通过对“口罩哥”行车轨迹中存在着的时差现象深入分析评估,掌握其停车时段和大致位置区域。6月7日晚,时机成熟,浦东交警对“口罩哥”王某的抓捕之网随之撒开,并在8日清晨将其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口罩哥”王某将面临罚1500元、记6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