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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这么燃!律政青年面对公平正义时,他们在谈论什么?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易蓉     作者:易蓉     编辑:任天宝     2018-05-03 15:47 | |

  四个赡养父母的子女都拿到了遗嘱,老人百年后却发现每个孩子的遗嘱都是获得全部遗产,这样的纠纷遵循法律条规并不难断,为何法官却纠结犹豫了?明明有白纸黑字的房屋买卖合同,为何老审判长没有支持原告诉求?一场恶劣的抢劫,却因缺乏监控等直接证据难以定性抢劫,检察官如何找到关键证据?啃下厚厚的法典,掌握专业知识,仅仅是获得法律人的立身之本,抽象的法律规则和知识只是“工具”,在实践中运用理论,多维度观察和理解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和正义,才能让法律更有温度,实现司法初衷。

  这是一场很“燃”的演说会。昨天,沪上青年法官、检察官、教师和法学院学生齐聚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小礼堂。小礼堂所在的40号楼原名思颜堂,一百多年前(1913年2月1日),孙中山先生曾在这里发表“民主国家,教育为本”的演说。百年后的这场演说会上,年轻法律人以他们的视角,分享真实的法律世界。

  “加法”(PLUS)演说会创始于2015年,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团委发起,其英文含义取自PRO、LEGAL、UNIVERSAL、SHARE的首字母,寓意专业、法律、大众和分享,吸引了众多青年法律人参与。演说会发起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副处长、团委书记李则立表示这不是一场单纯演讲比赛,而是一群年轻法律人的思维和视野深度的展示,用听众听得懂的方式分享法律专业成为PLUS演说会的初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团委书记楼俊介绍,2017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团委正式加入PLUS演说会,去年的演说会吸引超过150余名法检两院青年报名,经过5个月的筹备,10位选手进入决赛,获得了21万次的网络直播点击量。2018年的PLUS演说会首次走进华东政法大学,成为国内首创、法检校共同主办的法治教育领域视频直播与线下演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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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加法”(PLUS)演说会华政专场 华东政法大学供图

  法律到底是应该定“分”止争,还是定“纷”止争?

  十几年前,一位老人育有四个子女,子女们轮流赡养老人。老人百年之后,每一个赡养老人的子女都拿出了不止一份遗嘱。原来,老人家身前很有法律意识,跟老大住给老大一份遗嘱,跟老二住给老二一份遗嘱,老三、老小亦都有遗嘱,且遗嘱内容几乎一样,都是说明百年之后名下财产全部给拿到遗嘱的那个孩子……从法律规定上很好处理——以订立时间最后的那份遗嘱有效,之前的均无效。但是当时的审判法官却犹豫了,担心这样会把关系融洽的大家庭折腾得支离破碎,最后选择了“磨破嘴皮子”的调解,而且这样纠结的基层法官并非个案。

  尽管从法律上,法官要做的就是通过对权利义务的准确界定来停止纷争,已经由生效判决作出裁判的纠纷不再具备法律上的可诉性,不成为一个法律意义上的“纠纷”。但是作为法官,也会努力做很多社会层面“定纷止争”的调解工作,并达成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已经成为一个共识。法学教育应该让学生意识到:法律规则是抽象的,而公平正义是具体的;法律纠纷内核是法律问题,但外层包裹着人情、伦理、经济、政治等诸多因素。

  ——《从“分”到“纷”,十四年我收获了一个纠结的“纟”》章晓琴 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互联网审判庭庭长

  设想作为父母亲,在仅有一个橘子的情况下,如何给正在争抢的两个孩子分橘子?在多数人第一反应是一人分一半的“正确答案”。但实际上,哥哥分走一半,吃完橘子,扔掉橘皮;但弟弟要使用橘皮烤蛋糕,扔掉了橘肉,留下了橘皮。这是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谈判断力》一书中提出的经典隐喻。公平原则,那个我们一进法学院老师就让我们翻开书本记住的民法的基本原则,好像在这里并不大好使。我们大概少做了一个动作,使得一半资源浪费,同时也没有很好地解决纠纷,这个“动作”就是沟通心理学知识中的“倾听”。

  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作为买家,依据房屋买卖合同来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进行过户和交房,但被告抗辩双方没有真实的买卖合同的意思,只是当时欠了原告的钱签了一份“假”的买卖合同。从双方的证据来看,原告有双方签字的买卖合同并有支付房款的凭证,但是被告并没有任何有效的证据。审判长到原、被告所在的居委会分别进行了调查,调查原告另行购房的目的,调查被告的实际居住情况以及是否会出售房屋,审判长还骑着自行车到涉案房屋周围饶了好几圈并且绘制了各种到达涉案房屋的路线图。开庭的时候,审判长询问了作为买方的原告上门看房的过程,并询问了是以什么交通方式走哪条路到达涉案房屋的,结果原告陈述的与审判长现场绘制的路线图没有一个一样,甚至对于涉案房屋周边的路根本不清楚。后来,老审判长说,买房对于一个普通的中国家庭来说是一件大事,必然会上门看房,而一个连房都没看过的买家怎么可能会是真实的买卖房屋的意思。

  法官在司法裁判的过程中所运用的,不仅仅是书本上学习的那些专业知识,而那些在实践中产生经验、手段甚至主观的思维方式,这些知识,也是法官能够洞察事实,确认相关证据、证言可信性,形成有效证据链条,并最终得出相关裁判结论所必须的。我们学习的目的,不是只停留在输入更多的知识,而是要多维度的去观察和理解社会,要构建一个多元的知识观,把知识都结合起来,贯穿在一个思维框架下,这样才能对正确的认知和决策起到帮助作用,最后以一个多维度的角度去分析解决真实世界里的各种纠纷。

  ——《为什么学了7年法学,我输给了一张路线图》刘彬华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助理

  现实版办案不是一道司法考试的选择题,只要选择一个定罪量刑就可以了,不能就案办案的,案结事了是基本要求。一桩拆迁案子看似简单,却牵扯出了房屋权属,经济纠纷,土地性质,老人赡养,子女就业,甚至改革开放前后的历史遗留问题。这样的案子对于检察官来说,绝不是仅仅做好刑事定性就够了,而是要一趟趟跑,一遍遍说,一次次听,让法律、权益、人心、人情各得其所。

  所谓国情现实,不是一个空洞的词汇,它包含着社会环境、理念习惯、经济水平、道德传统乃至历史人文的纠葛与冲突。法学教育,就是要将法治种子种在国情现实的土壤里,让种子理解和适应土壤。也许在未来的路途上,种子无可避免的会面对土壤所带来的困惑、阻力甚至是无奈。但只有尽早地感知和体会它,尽早地理解和尊重它,才能尽早地让信念的种子破土而出,才能谈得上用开花结果的养分去一点一点的回馈它,影响它。这就需要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共同努力,共同呵护与共同进步。

  ——《国情现实——教育与实践的共同课题》陆锋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公诉处检察官

  大约清晨5点多,嫌疑人对一名女子进行了抢劫,在路人帮助人下嫌疑人被抓获。尽管有被害人验伤记录和照片,但十年前清晨5点的街头,没有监控缺乏直接的证据印证,且嫌疑人始终否认抢劫过程中实施暴力,被抢财物也没有达到抢夺罪的犯罪额度,面临着无法定性抢劫,可能要释放嫌疑人的局面。下班后,我沿着街区一家家单位一遍遍地走访,终于找到一个保安提到的一个参与追逐嫌疑人的女子,辗转反复周子简终于找到那名目击证人,并成功通过公安做了证言和辨认。靠着这份关键证言,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四年半。

  一份看似简单却得来不易的证据不仅仅是卷宗中的几张纸,它可能是验证事实、决定整个诉讼走向的关键;证据也不仅仅有内容就足以,还需要保证其合法性……在此过程中,证据思维成为校验合法性、分析证明力、评判证据体系的最好语言。在法学教育中更好地引入证据思维,重视司法实践,追求公平正义,使社会更加稳定有序、人民更加安居乐业是法律人的共同追求。

  ——《不能与实践对话?也许还差一门证据思维课》周子简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融合

  此次围绕“法学教育与司法实务”主题的直播视频与线下演说会是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融合的一次创举。活动主办方之一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曹文泽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法学教育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的基础。新时期的法治人才培养,高校应立足“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要求和实践探索,既要在与实务部门良性互动中提升学生法治实践能力,更要教会学生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让中国精神、中国价值在学生心中落地生根。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陆卫民说,这场聚焦“法学教育”的PLUS演说会是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进行沟通和对话的一次富有意义的实践。对于司法机关来说,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是重中之重,而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如何通过高质量的法学教育,培养出高质量的法律实务人才是我们共同的课题。我们通过举办演说会这种形式,架构法学理论同司法实践之间的桥梁。同时,以此为契机加强交流合作,让实务部门与高校在培养法律高等人才中形成合力。培养更多更好的法治人才是我们队伍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我们发展法治事业的使命和责任。

  新民晚报记者 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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