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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区外就能卖烟花爆竹?警方:没有许可证也违法!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潘高峰     作者:潘高峰     编辑:黄佳琪     2018-01-10 09:36 | |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谈佳峰 记者 潘高峰)借着弄堂街口的烟杂店做掩护,采用前店后仓库的模式,干起了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勾当。近日,浦东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查获烟花爆竹共计116箱。

图说:浦东警方近日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查获大量烟花爆竹。警方供图

自《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浦东警方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的要求,全面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管控。今年1月初,浦东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收到举报,一家位于周浦年家浜路某弄堂内的烟杂店存在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警方迅速开展调查。

通过大量走访排摸,民警发现店主朱某从外地购得一批箱式烟花爆竹,倒卖牟利。用来储存这些烟花爆竹的窝点正是朱某经营的烟杂店。为了不打草惊蛇,摸清这些烟花爆竹的出处,民警深入调查,循线追踪。

一对来自安徽的兄弟进入民警的视线。他们分工明确,哥哥负责联络接洽,弟弟则安排车辆将烟花爆竹从外省市运到上海。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兄弟二人从外地运回上海的烟花爆竹,还卖给了川沙新川路上一家同样类型的烟杂店。一个非法经营买卖烟花爆竹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1月6日凌晨,摸清犯罪嫌疑人作案规律后,民警在G15沈海高速近莘砖公路出口,截停一辆运输大量烟花爆竹的客车,抓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人员石某,又在S4沪奉高速南桥出口处抓获负责联络接洽人员石某某,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80箱。在两家涉嫌非法经营买卖烟花爆竹的烟杂店内,警方也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6箱。朱某、石某等4名涉案人员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上海规定,外环以内区域全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也禁止销售烟花爆竹。此案中事发地点位于外环以外,为何仍然不能销售?警方表示,上海对烟花爆竹销售一直采取许可经营制度,对烟花爆竹销售点、销售品种都有严格控制。目前,2018年上海尚未发放烟花爆竹销售点许可证,这也意味着无论在哪里销售烟花爆竹,都属于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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