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市政府1日发布公告说,将清理市内占用公共空间的共享单车,并研究相关管理政策。
公告说,共享单车运营商投放的车辆占用了有限的城市公共空间,因此有关部门计划9月起将市内到处停放的共享单车清走。
市政府新闻官格鲁普斯特拉说,阿姆斯特丹市80万居民几乎人手一辆自行车,而市内自行车停车位只有25万个,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政府正想方设法增加车位,包括尝试开发地下和私人空间。然而最近几个月,多家企业未与市政部门协商,就在市区多处投放共享单车,总计数千辆。这些车辆随意占用公共停车位,干扰了城市治理。格鲁普斯特拉强调,阿姆斯特丹并不反对共享单车,共享单车是个很好的概念,如被本地居民广泛使用,市内自行车数量就会减少,有助控制交通流量。“只是目前的现实情况是,自行车反而更多了,这让我们不得不采取限制措施。共享单车必须接受管理,我们会和企业坐下来谈,以便制定管理政策。”
现已进入阿姆斯特丹的共享单车运营商包括荷兰的FlickBike、Urbee、Hello-Bike,丹麦的Donkey Republic等。它们的运营模式与摩拜、ofo小黄车类似,收费标准从每30分钟1欧元到每天12欧元不等。
荷兰媒体称,由于阿姆斯特丹市民大多拥有自行车,共享单车的潜在使用者主要是游客。一些共享单车多日无人使用,霸占着公共停放场地的车轮卡槽和停车架,让本地居民停车难上加难,破坏了城市空间的正常秩序。
阿姆斯特丹市政府对自行车停放有严格规定,在市区连续停放6周以上或在市中心火车站连续停放2周以上,就会被视为被弃自行车,将被市政府清走。车主要去城外无主自行车存放站认领,缴费后才能取回。
阿姆斯特丹大学交通规划研究员特布罗梅尔斯特厄特指出,阿姆斯特丹的骑行市场很有前景,引来多家共享单车企业,但相关管理规则仍是空白。他相信,管理政策出台后,共享单车在荷兰会有发展空间。
事实上,阿姆斯特丹可谓共享单车的鼻祖。共享单车最初是以公共自行车的概念存在,早在1965年阿姆斯特丹就出现了全球第一代公共自行车。这些自行车用白色涂料粉刷成为具有统一标识的“小白车”,不上锁、无押金、无租金、无固定还车点。但是由于很多自行车被偷走或破坏,这一计划没有几天就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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