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2018全国两会 > 两会新面孔 > 正文

两会焦点|宪法适应新形势才有持久生命力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姚丽萍     作者:姚丽萍     编辑:黄佳琪     2018-03-07 15:45 | |

依法治国,立法先行。宪法修改,万众瞩目。

今天上午,上海代表团全团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修宪,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一大主题。1982年宪法,即我国现行宪法经历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修改后,这是第5次修改。本报邀请代表细读草案中那些备受关注的热点和亮点。不难发现,进入新时代,治国理念的巨大发展变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探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呈现的“中国智慧”。

图说:今天上午,上海代表团全团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特派记者 刘歆 摄

从“立刀旁”到“三点水”

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

“汉字很有趣,法制的‘制’,立刀旁,给人感觉是被动的生硬的;法治的‘治’,三点水,上善若水,海纳百川,很有动感、很有包容性;这意味着,依法治国,不止是公权力的事,更是全社会、每个公民都要主动参与的事。”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李林说,“法治”第一次在宪法修正案草案中取代了“法制”,这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将渗透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事实上,从“法制”到“法治”,变化的背后,是法治中国的发展进步。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保障和推动作用,也为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现行宪法的制定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成为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方针。1982年宪法就是在这个历史背景下产生的。这部宪法深刻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要求,确立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路线方针政策,把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定为国家的根本任务,就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一系列规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强调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向世界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此后不断完善。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总则,由此,“权利宣言”在法治中国的历史上开启新篇章。

“所有的法律都是有生命的,也都有生老病死,当修则修。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上层建筑,上层建筑要服务于经济基础,必须伴随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李林代表从事生命科学研究,他对宪法修正作出“生命科学”的解读。

事实上,1982年宪法公布实施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和建设,全国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先后4次对1982年宪法即我国现行宪法的个别条款、部分内容作出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共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

今天,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格局和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要有秩序、要稳定,更要有发展活力,国家根本法就要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在规则的框架内激发内生动力,让社会的每个细胞都健康发展、充满活力——从“法制”到“法治”,正是国家根本法顺应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是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

监委会要有宪法地位

真正把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说,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将为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党内监督已实现全覆盖,而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范围过窄。“这就要求适应形势发展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王俊峰说,监察委员会拥有宪法地位,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于宪有据、监察法制定于宪有源,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同时,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监察机关列入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是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制度设计。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通过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将有效解决监察覆盖面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健全党领导反腐败工作的体制机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宪法制定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必将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着眼大战略大格局

谋求长治久安实现“中国梦”

在立法调研过程中,众多地区、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一致呼吁修改宪法中“国家主席任职期限”的有关规定。

从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干部退休制度已经建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目前,党章对党的总书记、党的中央军委主席,宪法对国家中央军委主席,都没有作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党的总书记、党的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主席的任职规定保持一致,是符合我国国情、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设计,是保证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人“三位一体”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利于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有利于坚持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董事长樊芸,作为新阶层新经济的代表,她的朋友圈有一种现象,很有意思。二三十年前,各类人才在国内大学毕业后,出国留学就业是“人生首选”;今天,大量出国留学人员纷纷返回国内创业、就业。

海外留学人才“归国潮”持续升温。国际高端人才持续流向美国的势头减弱。全球正进入新一轮人才“大洗牌”时期。“国内稳定的政治环境、安全的社会治安、向好的经济形势、可预期的未来发展,成为人才回流的重大利好。”樊芸说,人们希望国家长治久安,期待在国家的长治久安中实现自己的“中国梦”。

“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否民主有效,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这就是要着眼大战略大格局,而不必拘泥于‘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樊芸说,如此修订体现了清醒务实的“中国智慧”,是将人民意愿、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宪法规范;民族的伟大复兴不是敲锣打鼓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所有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奋斗,都要有宪法的保驾护航,呈现着“中国智慧”的宪法修改,让我们对“中国梦”充满信心!

新民晚报特派记者 姚丽萍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