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帮侬忙 > 发布台 > 正文

沪食药监通告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来源:上海发布     作者:上海发布     编辑:吕剑波     2018-08-14 09:53 | |

  针对国家食药监总局抽检通告,市食药监局对涉及本市的2家食品经营企业的3批次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情况进行公告,涉上海涓海贸易有限公司代理的禾泱泱婴幼儿果蔬糙米粉和禾泱泱婴幼儿藜麦多谷物糙米粉、1号店拾念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郑州市拾念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合川桃片(香甜)等。市食药监局已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和处置。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一、哈尔滨市道里区贯日漂亮宝贝孕婴用品生活馆销售的标称上海涓海贸易有限公司代理的禾泱泱婴幼儿果蔬糙米粉和禾泱泱婴幼儿藜麦多谷物糙米粉(原产地:台湾)

  (一)食品名称:禾泱泱婴幼儿果蔬糙米粉;商标:/;规格型号:250公克/罐;生产日期:2017.2.15;标称生产企业:上海涓海贸易有限公司(代理商);不合格项目:叶酸。

  食品名称:禾泱泱婴幼儿藜麦多谷物糙米粉;商标:/;规格型号:250公克/罐;生产日期:2017.2.15;标称生产企业:上海涓海贸易有限公司(代理商);不合格项目:叶酸。

  (二)经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上海涓海贸易有限公司代理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情况为:禾泱泱婴幼儿果蔬糙米粉:购入600罐,已销售53罐,库存547罐;禾泱泱婴幼儿藜麦多谷物糙米粉:购入600罐,已销售51罐,库存549罐。

  (三)上海涓海贸易有限公司代理上述不合格米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该企业对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不知情,而且进货来源明确,能够提供相关索证索票资料及检疫合格证明,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积极配合调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拟对上海涓海贸易有限公司予以减轻处罚,处人民币6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798.62元。

  二、1号店拾念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郑州市拾念商贸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合川桃片(香甜)

  (一)食品名称:合川桃片(香甜);商标:山花;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8.3.9;标称生产企业:重庆市合川区山花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和霉菌。

  (二)经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1号店平台运营方为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号店拾念食品专营店为入驻1号店运营平台的第三方商家。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停售、下架和召回上述不合格食品。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