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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假期加班费能拿多少?这里有计算公式

来源:上海发布     作者:综合     编辑:顾玥     2018-09-19 09:57 | |

来源:视觉中国

  中秋节、国庆节,万一你要加班,加班费该怎么算?

  市人社局说,中秋节当天和10月1日-3日,加班工资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3倍,其他几天可安排调休或付2倍加班工资。

说明

   中秋节9月24日、国庆节10月1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 ,当天加班须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资。

  9月22日-23日、10月4日-7日,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

  ★ 若中秋假期全部加班又不补休(应该不会),至少应拿778.82元。

  ★ 若国庆假期全部加班又不补休(应该不会),至少应拿1891.42元。

计算公式

  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加班工资=日加班工资÷8

公式说明

  1. 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2)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的70%确定。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 2018年4月1日起,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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