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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深大通拒不配合执法,妨碍执法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许超声     作者:许超声     编辑:杨硕     2019-05-24 18:50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许超声)在今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问环节中,针对记者有关5月22日证监会稽查人员在深大通执法时遭遇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辱骂、围攻,将对有关人员如何处理的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披露,三名涉案人员有两人已被行政拘留,一人行政警告。

  据高莉介绍,证监会稽查人员5月22日在深大通公司执法过程中,遭该上市公司人员的言语、身体攻击,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严重干扰了证监会的依法履职,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正常的法治环境。事件发生后,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出警,依法对三名涉案人员妨害公务的行为进行调查。目前两名肇事者已被行政拘留,一人行政警告。

  高莉表示,对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是中国证监会的法定职责。配合监督检查、稽查执法是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拒绝、阻碍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资本市场重要参与主体,更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配合监管执法,主动维护资本市场的良好运行秩序。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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