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许超声)在今天下午举行的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常德鹏披露,为了配合科创板顺利推出,规范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行为,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据常德鹏介绍,此次指引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基本原则,以及业务参与各方的主体责任;二是明确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定义和性质;三是规定具体的产品类型及投资比例,强化流动性风险的管控;四是明确相关估值核算,信息披露、法律文件等方面要求。
常德鹏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依法加强对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监管,促进公募基金业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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