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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明确禁止四种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许超声     作者:许超声     编辑:任天宝     2019-11-22 18: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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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晚报讯(记者 许超声)在今天下午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披露,为打击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维护期货市场秩序,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授权,证监会近日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的规定》,即日起执行。

  按照部门规章制定程序要求,证监会在官网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就《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整体上对《规定》持支持和欢迎态度,部分市场参与者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证监会认真梳理研究,采纳了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规定》共8条。第一条为制定依据,第二至五条明确禁止虚假申报、蛊惑、抢帽子、挤仓等四种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第六条为兜底条款,第七条为责任条款,第八条为施行日期条款。

  常德鹏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依法打击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确保期货市场有序发展,持续增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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