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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传播“易会满记者招待会”虚假信息被罚20万元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连建明     作者:连建明     编辑:蔡骏     2020-03-05 0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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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记者  连建明)证监会网站3月4日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牟致华因编造、传播“易会满记者招待会”相关虚假信息,被证监会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牟致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牟致华于北京时间2019年1月29日早10时许,在微信群看到“易会满主席记者招待会”相关虚假信息,与群友讨论互动后,仿照该消息编造了内容为“据外媒报道,新任证监会主席紧急上书,建议暂缓科创板实施,首先规范法律法规,严惩造假上市公司,加快不法公司退市速度,引进各路资金增持股票,在此之前,即便领导意愿强烈,科创板也没有率先实施的条件。这是近年来难得的敢说真话的证监会领导,已经引起最高层高度重视,不排除一系列政策近期会发生变化”的信息,通过其本人手机发布在 “趋势投资-印钞机-天宫赐福”“游戏扯淡吹牛*”两个微信群中,紧接着在“趋势投资-印钞机-天宫赐福”群中表示“大家看是否可以传一下?”以及“反正都一看就是假的,来吧,come on baby!”。当日晚些时候,牟致华知悉有人在“雪球网”转载了上述信息后,仅在前述微信群中作出评论,并未通过公开途径进行辟谣。该信息在多个互联网平台上传播、扩散。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牟致华编造、传播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符,证监会易会满主席从未上书建议暂缓科创板实施。牟致华称其编造、传播涉案虚假信息的动机主要是显示自己“懂得多”,达到哗众取宠、引人注意的目的。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当事人微信通讯记录、相关平台提供的证明及当事人提供的说明材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牟致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所述情形。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牟致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处以2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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