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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如何保护投资者?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杨硕     作者:杨硕     编辑:马亚宁     2021-07-16 09:06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硕)《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日前公开发布,针对当前案件查处难度加大,相关执法司法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高屋建瓴地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这是我国资本市场历史上第一次两办联合发布的专门性文件,专项针对打击证券违法活动,被称之为“零容忍”《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方位加强和改进证券监管执法工作的行动纲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昨天,由北京因特律师事务所、上海因咖律师事务所、山东因家律师事务所与学习强国平台联合主办,上海因咖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股民集体诉讼研讨会”在上海召开。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的形式,聚集来自业内的数十位专家学者针对如何寻求最优的解决方案,保护中小投资人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有效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等话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出台后,投资者保护会呈现哪些新变化?上海因咖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白耀华律师表示,一是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会进一步完善,证券领域立法效率也会进一步提高,由此从立法层面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是健全民事赔偿制度,会抓紧推进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实施,扭转广大中小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实力对比悬殊的现实情况,改变维权难、维权贵的处境。

  三是加大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违法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的追责力度。让破坏者付出破坏的代价,让装睡的看门人不敢装睡,这是未来加强投资者保护的基本态度。

  四是会取消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政违法认定前置程序,进一步畅通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渠道,提高维权的效率。

  对于因证券违法活动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他表示,证券投资是专业性较强的投资活动,不要参与违法证券投资活动。另外,如果因证券投资遭受损失,考虑到双方之间实力、信息都不对称,建议及时收集证据材料,通过委托专业人士依法进行维权,目前资本市场从严打击违法证券活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调只会加强不会削弱,投资者不要有顾虑。

  白耀华还建议,应该抓紧推进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实施,修改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有关司法解释,取消民事赔偿诉讼前置程序,开展证券行业仲裁制度试点,切实解决投资人维权难、维权贵的困境和难题。

  国泰君安原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朱宁表示,资本市场的监管趋势只会日趋严格,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应该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证券违法活动及其法律后果的认识,正确应对(潜在)监管风险,重视日常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杜绝证券违法活动的风险,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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