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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数字解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金旻矣     作者:金旻矣     编辑:钱文婷     2019-02-21 11: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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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一种自带称重系统并能进行大数据分析的“智能垃圾分类系统”亮相上海  杨建正 摄

  新民晚报讯(记者 金旻矣)今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近日,《条例》全文公布,昨天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用八个数字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一个目标:对照“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的要求,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垃圾分类制度。

  双组长机制:建立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为双组长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

  “三全”立法理念:确立“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社会普遍参与”理念。

  四分类标准:确定“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名称及具体表述。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五年政府规章实践:《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六大环节:覆盖分类投放、分类驳运、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环境修复等全过程六环节。

  七类主体:规定垃圾产生者(单位和个人)、政府部门、基层组织(居民区、村党组织、村委会、居委会、业委会)、旅馆餐饮快递物业等行业单位、垃圾收运处置行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等七类主体责任。

  八个城市调研交流:赴北京、广州、深圳、厦门、宁波、杭州、大连、青岛八个城市展开调研交流。

  今年,上海市将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全覆盖,力争全市70%居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达标创建;推进改造居住区分类垃圾箱房和投放点1.7万余个,完成湿垃圾车辆配置900余辆,有害垃圾运输车辆17辆;全市干垃圾日均控制量不超过21000吨,湿垃圾分类量日均高于5520吨,可回收物回收量日均高于33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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