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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抓紧建设住房租赁服务平台 提供一站式租房服务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杨玉红     作者:杨玉红     编辑:钱文婷     2021-11-23 14: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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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玉红)今天,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正在抓紧建设完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为新市民、青年人提供一站式租房服务。

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多主体供给。根据项目建设主体的不同,有的由专业住房租赁企业新建、改建,面向社会上符合条件的对象供应,有的由产业园区、用人单位自建,面向本园区、本单位职工定向供应,采用向单位整体出租和向个人分散出租相结合的方式供应。

市房屋管理局局长王桢表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供应,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对象必须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准入条件:一是在上海合法就业、在职工作;二是在上海存在住房困难,住房困难的面积标准原则上按照家庭在上海市一定区域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确定。

在申请流程上,申请入住的对象通过单位或由本人直接向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方提出申请,由出租方进行审核,其中在本市的住房情况由住房保障机构按规定予以核查;通过审核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出租信息主要由出租方结合项目供应方式和实际需要,在一定范围和渠道自主发布。上海正在抓紧建设完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开发“我要租房”应用场景,未来上线以后将通过平台统一发布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内各类租赁住房的出租信息,为市民租房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上海还将持续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王桢表示,“十四五”以来,上海持续探索利用闲置低效既有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成租赁住房。相关部门正以高校和科研院所周边、科创园区、产业集聚区、商务和商业集聚区、五个新城、轨道交通站点600米范围内等为重点区域,进一步梳理低效存量资源。

同时,上海将创新联合审批机制,在确保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三条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将更多的闲置商业办公、厂房、仓储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有效供给。

上海今天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充分利用好这类闲置低效资源,允许在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交土地价款,同时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并同步享受金融和税收优惠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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